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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荒唐的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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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700zlysys 发表于 2015-5-30 13: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黑龙江省大庆市石化建设公司与李国军劳动工伤纠纷一案,辽宁省盘锦市劳动仲裁院,在没公开没有通知用人单位大庆化建的情况下,给李国军做了工伤等级鉴定为六级。更可笑的是辽宁盘锦劳动仲裁院,竟然能把大庆化建的送达通知给了对方李国军送达,更有意思的是还让对方律师李春雷冒名顶替大庆化建签名,请问这样的事情怎么能允许啊??国家机关部门这样的儿戏法律吗??从而使大庆化建公司在有效的法律时间段丧失要求复检的权利。在庭审中也没有进行事实证据举证,单凭一句遵照法律条文执行,就认为没有主张权利资源承受的原则进行了裁定。按六级工伤裁定。再下来辽宁双台子法院接受了上诉,在公正、公开透明、自愿的原则下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工伤等级为八级可是为了怕李国军无理取闹,一句同情弱者压了四年,知道2014年才草草结案维持原判。这是辽宁省的司法环境吗??直到辽宁高院也是这样不闻不问就维持原判。这样的错误执法没人能管吗??正义的的人在哪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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