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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密市恶警察故意制造冤案假案,党纪国法算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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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良民abc 发表于 2015-5-31 21:4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是一个颠倒黑白歪曲事实由执法人员人为故意制造的冤案假案!!把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坏人变成了受害人!!而真正的受害人却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判了刑!!
  此案有以下违法行为:检察院没有批捕;超过法定拘押期限不依法放人;无凭无据派出所就把人非法审讯非法羁押;而且没有去公安局签拘留。检察院没有去下达审查起诉阶段的告知书;法庭在没有审理完毕的情况下就下判决,只是暂时休庭,被告人当庭提供了大量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和对方大量有罪的证据,但法庭没有去取证落实后依法择日继续开庭审理;在寄给家属的拘留通知书、信封邮戳上面的寄信日期,比实际拘留日期晚了11天,为什么;没有一点实质性的证据材料口供,这个所谓的案件是以什么样的理由从派出所走到法院的??各个执法部门又是怎么审查通过的??从派出所至公、检、法都没有拿出一点点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但是法官大人却以莫须有的罪名把被告人判了刑!!
  此案的起因论性质应该是一个民事案件,但就是在对方那有权有势的后台操纵下,不但把它升级打造成了一个刑事案件,还黑白颠倒把无辜的受害方整成了罪犯!!
  2014年我准备养鸡赚钱养家糊口。在养鸡房东面有一段我父亲10年前垒的小墙,2014年5月3日那天我打算把它加固一下垒一垒,当然必须只能是在原址不能动的。后来不知为何原因,赵家夫妇及其3个如狼似虎的儿子过来无理取闹,当时我母亲上前和其理论,但对方并不讲理,辱骂我母亲并撕扯她。这时我看见母亲被对方推倒跌伤在地,赶紧跑上前去扶我母亲,赵家人便围上来暴打我,我挣脱跑开后拨打了急救电话。随后是柏城派出所民警先到拍照并录像。当时赵祉信这个无赖说他的胳膊受伤了。救护车到来后,民警帮着把我母亲抬上车。我要跟着去医院,柳副所长拦住我说:先让你父亲自己跟着去吧,你现在去所里做个笔录。他接着说:对方不是说他也受伤了吗,现在我们就带他去医院检查。到了派出所后民警问了问我,就让我在那等待赵祉信的检查结果。大约10点多吧,赵祉信等人检查完了回到派出所审讯室。我听见柳副所长对赵祉信说:刚才的检查证明了你没有伤。又说:是你去找人家的麻烦造成老太太受伤住院,所以你有推不掉的责任。听见赵祉信说:他也没想到会这样,请所里给调解调解吧。后来民警对我说:对方去医院经检查并没有伤,事实很清楚,就是对方要对造成你母亲受伤住院一事负责任。我们还要去问问你母亲并了解一下她的的伤情,然后再根据伤情所里给你们调解。
  事实清楚的表明,赵祉信不但没有伤,并且他必须要承担造成我母亲受伤住院的责任。
  但是,赵家背后有能人!!一个多月后,2014年6月4日晚,我接到柳宏志副所长的电话说:明天你来所里,赵祉信也来,所里给你们调解,让他当面给你写个调解赔偿协议。我信以为真,6月5日一大早就去了派出所。然而我被骗了,去了后赵家的人一个也没见着,民警却把我反铐起来,逼着我承认打伤了赵祉信。审到中午说要送我去看守所,柳副所长从我身上搜出钱带我去医院体检。体检完后民警打电话请示所长:下一步怎么办??接到指示后他们又把我带到高密市交通警察大队那儿继续审讯逼供。我问他们:法律是要讲事实讲证据的,不是你们说他骨折他就骨折了,事发当天你们不是带他去医院检查了吗??请你们拿出能证明他骨折的片子和诊断病历看看好吗??如果你们拿不出来,那就让我或者我的家人陪他去医院检查确诊。但对于我这合情合理合法的要求他们却面面相觑,既拿不出他们口口声声所说赵祉信骨折的证据,也不敢同意陪着他去医院检查确诊。
  假如赵祉信确实有伤,那5月3日上午民警带他去医院检查,如果查出骨折了,应该立即住院治疗才对,实在不应该再去派出所录口供。在此假设当时是民警明知他被检查出骨折了,但却非常不近人情残忍的逼迫他去所里录口供,那他也应该是录完口供后赶紧去住院治疗才对,而他却录完口供回家了,并且当天下午我还看见他扛着铁锨站在他那儿四处望呢,丝毫看不出骨折的样子!!再说当时民警让我在派出所等待他的检查结果,假如检查出他骨折了,证据确凿,民警当时就应该审讯拘留我,何必要等到一个多月之后呢??但当时民警是这样对我说的:赵祉信去医院经检查并没有伤,他要为造成我母亲受伤住院负责任。
  在判决书上,赵祉信和他的大儿子赵刚说:5月3日下午,去市人民医院检查,检查后医生说不清楚有没有伤,建议他们过一两天再去检查!!。而在判决上还说:5月3日上午在镇医院就已经检查出赵祉信骨折了!!上午在镇医院检查出骨折了,而下午去市医院检查了后医生却说不清楚有没有伤!!如此相互矛盾难圆其说漏洞百出的假证据,竟然是法官定罪的依据!!
  一直审到傍晚时分,两个副所长通过电话和那头遥控指挥的领导研究了后,决定把我送看守所。但在他们后来寄给我家人的拘留通知书上说:高密市公安局在6月5日16时把我拘留。不知道高密市公安局是依据什么拘留的我??在哪儿拘留的??谁拘留的??再说16时那会他们还在交警大队那儿对我审讯逼供呢。该通知书信封的邮戳上显示:寄信日期是6月16日。寄通知书的日期比实际拘留日期晚了11天。为什么会这样??
  在此说一说判决书上高密市人民医院对赵祉信伤情的诊断:赵祉信在高密市人民医院神经外一科住院;经诊断左腕部皮肤擦伤,左腕关节未见外伤性改变..意思就是说:根本没有伤!!
  再说一说判决书上高密市人民医院外伤病人告知知情同意书;在外伤被怀疑有骨折或病人感觉局部疼痛较重,而当时拍X射线没发现异常时,仍不能完全排除骨折的可能..意思就是说:虽然用医学仪器什么也检查不出来,但是只要被检查的人说疼,就有骨折的可能!!。
  6月6日柳和潘两个副所长又去看守所讯问,还是逼着要我承认打伤了赵祉信。
  6月8日下午,看守所的管教到我所在的监室门口,让我签了6月8日至6月12日的拘留延长期限。
  6月11日,公安局的一个警察去讯问了我,我向他详细说了事情经过。
  6月12日,在焦急的等待中,直到过了晚上24点,也没有等到依法释放我。
  6月13日下午5点多了,两个自称检察院的男青年去讯问了我,我说:6月12日就应该依法释放我。我母亲才是真正受到伤害的人。从6月5日那天起我就要求他们出示赵祉信受伤的片子和病历看看??如果拿不出来,就在双方家属的共同见证下去医院检查确诊。他俩听后默不作声。后来一个对另一个说:快6点了好下班了,明天再来问吧,但是此后再也没见过他们。
  6月19日,公安局的那个马警察又去讯问了我。我说:12日那天为什么没有释放我??无凭无据还超期非法羁押,请立即无罪释放我并追究派出所的违法行为。但是他听后是既不问所说是否属实、也不给于任何答复。回到监室后,有懂法律程序的在押人员说:只要检察院在37天之内不来批捕你,他们必须要依法放你出去。
  但是到了第37天,在焦急的期盼中直到过了晚上24点,也没等来依法释放!!既没有按照签署的拘留期限在6月12日依法释放我!!也没按照法定的只要检查院没有批捕,37天之内必须放人的规定释放我!!
  然后奇怪的事又发生了,从6月19日往后整整5个月,我就像被人遗忘了一样,没有任何部门的人去讯问我。如果是正常的这种性质、级别的伤害案,首先是由派出所出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就了结了,赔偿数额一般是1至3万元。再就是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法律明确规定可办理取保候审,同样不需要把人抓进看守所。但这个所谓的案件派出所不但没有出面调解,反而是他们故意制造的事端。遭到非法羁押后家人去为我办理取保候审,但派出所不同意。最后就是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也没有办理取保候审把人抓进了看守所,一般最多三个月就能走至最后的程序、法庭审判。
  11月19日,两个女检察员去讯问我,这是检察院第二次讯问我,也是最后一次。我详细的述说了事情的经过,并向她们控告柏城派出所故意制造假案冤案陷害我。并问她们:你们检察院没有批捕我,为什么还来讯问我??我要求立即对我无罪释放。她俩听后默不作声。我又说:此案真正受到伤害的人是我母亲,但你们一直对她不理不问。你们不是诬陷说我打伤了赵祉信了吗??法律讲的是真凭实据,请拿出能证明赵祉信断了肋骨的片子和病历看看,然后再在双方家属的见证下去医院检查确诊。她俩同样也是既拿不出骨折的证据、又不敢同意去医院检查确诊!!
  12月16日,检察院给我下达了起诉书,检察院虽然没有批捕我,但是却起诉了我!!起诉书上说在6月18日批捕了我!!胡说八道!!请说出谁去批捕的??依据什么批捕的我??起诉书上还说,8月12日对我下达了审查起诉阶段的告知书并依法讯问!!全都是违法编造的假话!!因为在6月18日和8月12日我根本就没有见过检察院的人!!
  12月29日我被带到了法庭上。这个法庭的天秤已经完全倾斜了。开庭后整个上午我没有说过一句完整的话,我一说话,就有人大声呵斥我压制我不许说话。到了下午,我争取到一个说话的机会,说:真正受到伤害的人是我的母亲,赵祉信根本就没有伤,并说出他们故意制造假案冤案的种种证据。法官大人听后默不作声。我又说:请问此案是依据什么从派出所走到法院的??公检法又是怎样审查通过的??检察院并没有批捕我,你们是在非法审判我,请法官下令立即去调看守所的监控,看了后证明没有去批捕我,那就要依法当庭释放我,并把这些制造冤案假案的违法者立即绳之以法。但是法官大人不敢同意去调取监控看。后来法官大人见庭审已让他们陷入难堪,再审下去对他们十分的不利,赶紧让人把我带离了法庭。
  整整一天也没审明白,我当庭提供的大量无罪证据,按说法庭应该去取证落实后,择日继续开庭审理。但是在2015年元月5日那天,却把我拉至法庭调解!!其实这个所谓的调解实际上就是让我认罪!!法官大人李群武断的一边倒的指定要我赔偿赵祉信!!既然这样,那天还开什么庭装什么样啊!!
  2015年元月29日又把我拉至法庭调解。实际上真正的正常的调解,只要有家属和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就行了。家人们的眼泪让苦苦支撑了8个多月的我彻底崩溃了,被逼无奈之下按照法官的意思写了悔罪书,法官大人又在2月4日让我写了保证书。
  2015年2月10日在被非法关押了251天后,法院下达了判一缓一的判决书。在签署是否上诉时,我开始说一定要上诉,后又要求能不能先不签,回家后考虑考虑再决定是否上诉。法院的人电话请示了法官后说:法官说了,如果我不立即签上不上诉,那他现在就把判决书收回去,然后再把我送回牢房去好好考虑考虑!!去接我的哥哥也劝我:认倒霉吧,受了欺负还坐了8、9个月牢又给了他那么多钱,你不签再把你关进去,钱不白拿了,签了吧,咱胳膊扭不顾大腿的!!唉!!
  因为赵家有后台撑腰,竟然有那么多甘愿违法为其鞍前马后的执法人员,对于他们的执法犯法行为,既可以依法对其讯问,还可以调看监控证实。从2014年6月5日那天开始,我就一直不断的提这个要求:拿出证明赵祉信骨折的片子和病例看看,再去医院检查确诊!!法律要的是实实在在地证据,不是莫须有!!
  愿神圣不可侵犯的国法,既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在此强烈要求:查清事实还我清白,撤销对我的非法判决!!
  联系电话: 13863653857
  13465362797  
  受害人宫军
  山东省高密市柏城镇堤东村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