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欠债不还,反咬一口。畜生不如,不得好死!

[复制链接]

1

主题

-1

回帖

3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3
打狗4444 发表于 2015-6-1 13: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萍乡一企业老板因自己资金出现问题,教唆指使儿子、儿媳非法集资二千多万,用于自己公司运转。并且伙同他人一起谎称资金被骗,其用心险恶。可老板一家却住着豪华别墅,拥有几辆豪车,并有多处房产和宾馆。过着奢华的生活。骗取别人钱财还声称自己受害。诈骗他人钱财占为己有。当债权人上门要债时,一家人躲避不见。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哪有躲避忽悠之理。希望大家来评论一下这类骗子该如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