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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乡镇官员便可只手遮天?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成为他们的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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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小渣渣 发表于 2015-6-1 23:4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来自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的一个农民家庭,我妈妈50岁在生活中是个热心人给人说媒。今年年初,给一女的介绍了一个对象,男女双方见面相亲以后,就处了一段时间,然后没多久就把婚期定了,男方也给了女方五万元左右的彩礼。本来应该是个皆大欢喜的事情,但好景不长,后来女方反悔不愿意结婚了。
  因为是女方反悔,男方自然要讨要之前送出的彩礼。我的家乡彩礼要经媒人转交的,彩礼是经我妈妈之手交于我大舅,然后交到女方母亲手中,男方就天天到我家要。一天早上,我妈妈和嫂子就一起去女方家谈彩礼的归还这事,但女方不但拒不承认给过彩礼,还说不认识我大舅,且女方母亲的弟弟语气十分嚣张,还指着我妈妈的鼻子说:看谁上面有人,弄死你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我妈妈自然与其理论,其弟弟上前就掐住我妈妈的脖子,并且强行取走价值五千元左右的项链。
  我嫂子眼见我妈妈就要吃亏了,就立刻上去护住我妈妈。我嫂子被对方熊瑞芝女儿压倒在地上双方就产生了纠缠。我妈妈抱着8个月大的侄女,混乱中就有人报了警,十二点左右警察到了,没问两句就让各自回家。回家之后大概七八个小时,女方说下面门牙被我妈妈打掉了。当时现场就我妈妈和我嫂子两个,他们那边都是身强力壮的年轻人,而且有很多邻居在场可以证明我妈妈没有打她,警察在现场也没有看见嘴中有血。但是就这样,我妈妈仍然被玄庙派出所拘留。我妈妈和我嫂子在派出所录口供的时候,向玄庙派出所提交了在场一部分证人的名单,但是从4月21开始至5月26号都没有去向证人询问取证,只听取女方母亲一面之词便把我妈妈拘留,如今我妈妈被羁押在宿州市女子看守所已有一个多月。而无论在逮捕前还是逮捕后,我方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不下于七八次,他们相互推诿直到五月12号才收。
  根据《刑诉法95条》规定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必须三日之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必须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理由。而三天之后去玄庙派出所问起结果,办案民警说一定要到县法制科让我去问。之后我去县法治科来来回回很多次,他们说没有看到这个申请,并且工作人员说这是内部协调的事要让办案民警过来。说白了,就是公家的事,我们平民老百姓过去不受理。而办案民警明知道这种情况,还让我们自己去跑,自己不去,因为他们知道我们去了也是没有用。
  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玄庙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对待这个案子采取如此消极的做法。到5月28号,我哥哥又去玄庙派出所问其取保候审的结果,办案民警依然说让我们去县法治科问去。实在没有办法,于是我们又到县检察院去问,到了检察院公诉部门说案件还没有到检察院。
  当时我正在上海,当天晚上回到家。第二天去玄庙派出所去找办案民警副所长,副所长带我们一起去所长办公室,问其取保候审结果。他说我不知道,身为派出所所长,所有文件的都是需要他审批签字,他居然表示对此事一无所知。并且一副谁知道找谁去,两手一摊我就是不知道。这种态度难道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吗??!!我们只能再次跑到县法制科,将情况告知。于是法制科告诉我们,让玄庙派出所民警去他们那边拿申请材料,我们忙不迭的回去告知派出所,但是,令我们想不到的是,此时他们仍然表示就是不去。真的没有办法,我与家人只能再去法制科,拜托法制科给玄庙派出所打电话,接到电话后,真的是无奈了,他们立刻答应了。到下午时我又去派出所问结果,该所长说民警已经去了,今天拿不来要到星期一,只好回去等到星期一。
  时至今天早上,又去了派出所。他回答的真是一如我们所猜测的:法制科不批准取保。问起理由,他的回答更是匪夷所思:“就是不取保,没有任何理由!!” 之后我又问案卷到检察院了吗??该所长大手一挥“下午再说!!”四个字算是把我又打发了。
  难道身为平民的我们,已经活在案件从未被审理便已经被判有罪的世界里了吗??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就可以肆意无视法律吗??我们乡下的农民,就该任由所谓“天高皇帝远”的“人民公仆”欺凌吗??最底层的人民基本权利有谁来保障??实在走投无路,乞求广大好心人帮帮我们!!给我们一条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