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法官张亮在对一起民事审判上,把他自己的主观判断带入案件的审理,在没有充足或者实质性的证据的情况下,用他的主观判断来审理案件,只承认原告的不完整的微信,而对被告的完整的微信不予采纳。在判决书上写到:本院认为,虽然原告举证的微信聊天记录不完整,但是通过已有的聊天记录,再结合被告陈述其受胁迫后报警的时间,被告庭审中关于其与被告除该笔民间借贷纠纷外,并无其他经济联系的陈述,可以推断原告已履行了给付借款的义务。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发生在英国,原告并没有转款到被告的英国账户里,原告和被告签有借贷合同,合同上明确规定如果有和合同内容不相符的情况必须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不然合同就不成立。原告自说自话转款到所谓的第三方的账户,并且转款前后并没有和被告有任何补充合同。 原告方同时有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上面清楚的表面原告方是知道被告方是没有收到任何款项的,同时原告方胁迫被告,恐吓被告的语音和文字历历在目,张亮对此更本不认可。 被告方有 1.白字黑字的书面借贷合同,并且有双方签字。 2.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包括双方的语音和文字。 3.有原告对被告的胁迫后,被告向英国警方报警的报警记录。 而原告方有 1.原告被胁迫后,签下的还款承诺书。 2.不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只留下了对原告有利的聊天记录。 3.原告的女儿给第三方转款的凭证,并没有银行的盖章和银行工作人员的签字。 在这样案情清晰的情况下,张亮凭着自己的主观判断判定原告胜诉。 同时张亮在不同场合说过无数遍的,我和原告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人问他!!这又是什么情况??被告因为相信中国法律的公证性,没有找任何渠道或专家帮忙,看来这才是案件败诉的根本原因吧。 请查明张亮是否有渎职,包庇偏袒原告,原告对张亮行贿的行为!!!! 本人在英国生活工作了13年,一直对自己要求严格工作努力,曾经多次场合受到人民日报的独家采访,同时成立一家对英国留学生的帮扶机构。因为案情很清晰明确,所以我没有找任何朋友关注这件事,毕竟摊上这件事也是很丢人的。但是张亮法官竟然只采纳原告方的经过删减的微信证据,而我方多次要求递交我方的微信资料,张亮更本不予理睬,而且态度及其恶劣!! 现在我方已经向中国驻英国伦敦的总领事馆寻求帮助,领事馆对这件事很关注,对于海外华人华侨来说,这样恶劣的诈骗事件可以发生在每个人的身上。我方也向国内外多家资讯媒体发文,希望关注这个案件。希望你们可以妥善处理,我们不需要偏袒,只要公平的审理!! 我的微信号是 jchen002, 谢谢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