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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问全国交警之第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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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老刘 发表于 2015-6-2 12: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母亲于2015年1月27日14时许,被涉嫌酒驾的肇事人驾驶轿车,在辽宁省营口市市府路与中心街十字路口处撞伤致死。老人被撞后濒临死亡,办案交警没有在第一时间告知家属。家属在市中心医院保卫处了解到,案发当天14时30分左右市中心医院的保卫处人员已经将我母亲身上有熙园小区门卡一事告知交 警。而交 警在16时30分才到达受害人所住小区,并只用5分钟就找到受害人家。
  案发在农历腊八中午,案发地点在繁华地段,办案交 警竟然没有找到一个目击证人。除为肇事人收集没饮酒的证据外,没有收集其他人证。根据案发十字路口的监控录像,当时紧跟肇事车后面有一辆车,这辆车里的驾驶人应该看到事发的全过程。在十字路口监控录像没录到事发过程,肇事人坚持说自己既没看到受害人,也没有感觉到自己撞人的情况下,查找目击证人对于还原案件的真相是多么的重要!!公安机关有图侦部门,可根据案发地周边高清摄像头查找案发时经过现场的其他车辆,而办案交警没有采取任何手段进行查找。一位有三十年办案经验的交 警以如此方式办理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