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给的是羊水栓塞,这个词很多人都挺陌生,分娩都有可能存在这种风险,一旦羊水栓塞,致死率高达80%!!正常情况下孕妇如果出现羊水栓塞院方应该第一时间告知家人!!如果真的是死于羊水栓塞那么院方只要积极的治疗抢救的话就不存在医学事故一说,但是院方等到事情出了才告知家人,不得不叫人怀疑是否真的死于羊水栓塞!!失去亲人的痛苦叫人心疼,但是看到孕妇的婆婆真叫人寒心!!媳妇生死攸关的时刻首先想到的竟然是传宗接代!!哎!!
| |
|
这种情况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这个女人真可怜,被迫把性命交到不在乎她命的人手上。
| |
|
这种情况肯定是婆婆的错,一个人先为人,再是女人再是妻子再是妈妈。何况她都有个孩子了,她婆婆把她当生育工具,根本就没当人看。
| |
|
楼主是用资讯证明在婆婆和男人眼里,女人只有生育价值吗??
| |
|
看故事5 该用户已被删除
|
不是说具体死因还在调查吗,医院方说是羊水栓塞,这边说是婆婆造成的。
请问,你们这有事实根据吗?? 即使婆婆说了不能切除子宫的话,但是不是因此致死还难确定。 我看楼主不是要证明女人的价值,而是加剧婆媳矛盾吧!! 子宫切除 傻x楼主只看见的是这个女人不能生孩子,难道看不见其他的危害吗?? 作为女人自己,失去子宫,本身身体健康也会受到很大影响,各种疾病也会随之而来。 而且人都已经死了,你现在在这讨论这种无聊的什么价值不价值的话题,不觉得自己亏德吗?? |
|
李丽云二号,
肖志军那样的渣,不是唯一 不知这次医院要不要赔十万 | |
|
好多农村婆婆都这鸟样!!
| |
|
什么死爹吗的观点,女人除了生孩子就没别的价值了??生不了孩子就该死??怎么没见哪个说男人要是不育就该死的??再说这个死者已经剖腹一个男孩了,不知足??不知足可以离婚,婆家有权利剥夺任何一个儿媳的生命??
| |
|
我并不赞同那些“一B我有,天下在手”的逗比怨妇,但也不赞同楼主。
无论人的价值是什么,前提是得有命。生命是任何“价值”的载体,没了命,什么价值都无从谈起。这是最起码的常识。 为了追求、保住某种“价值”而不要命??这种决定,恐怕只有这条命的主人才有权做出。其他任何人做这种决定,都是无耻的慷他人之慨。 | |
|
dudu280 该用户已被删除
|
我觉得更诧异的是,人都死在术台了,医生护士没一个人告诉家属全都偷溜完了,家属见到死者都是破门而入的术室才发现人已经死了,而医生护士一个都不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