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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驾车刮擦交警摩托车 丈夫阻碍执法抱吻警察
06-03 07:13 钱江晚报 放到桌面 5月27日下午5点10分左右,104国道南白象段发生一起事故,吴女士驾驶一辆黑色奥迪轿车,与一辆交警警用摩托车发生刮擦,导致驾驶摩托车的协警田某受伤。 温州市交警四大队民警詹警官接警后,前往现场处置。由于有人员受伤,按照程序,詹警官要求扣车并立案调查。此时,坐在副驾的吴女士的丈夫李某情绪激动起来,阻拦查扣车辆,并乘乱拔掉了拖车的钥匙。 时间过去快一个小时,李某依然不合作,拒不配合交警处理。交警中队带班领导林警官也赶到现场。眼见又有交警赶来,李某更加激动,不断用言语威胁,甚至动起了手脚。 由于阻碍交警正常执行公务,林警官告诉李某,要把他带到中队做进一步处理,并要求瓯海南白象派出所介入调查。一听要自己去派出所,李某顿时心虚了,谁知此时,他做出了更为惊人的举动。 他先是上前抱住林警官,对着林警官“表白”心迹,说自己很羡慕警察职业,大赞警察的形象。令所有人意想不到的是,李某突然对着林警官吻了起来,希望林警官原谅自己之前的行为。 最后,李某因妨碍交警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十天,并处500元罚款。 ……………… 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去哪儿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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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严格管理本部门的警车。警车除执行本规定第二条所列任务外,不得挪作他用。
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的人民警察驾驶,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证。驾驶实习期内的人民警察不得驾驶警车。 人民警察驾驶警车到异地执行职务的,应当遵守有关办案协作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