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有闲,乱翻杂书,见袁皇帝政事堂令二通,颇有趣味。史料难得,因以录之,公之同好焉。
《罢除选宫女令》 “中华**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政事堂奉申令:中国历朝旧制,采选宫女,以供使令。虽或明定年限,及时婚配,而末流之失,每永闭掖庭,几同幽禁。有明中叶以后,每届采选秀女,民间婚嫁为之一空。扰累闾阎,可为殷鉴。从前挑选宫女之例,著永久革除,以祛稗政而重人权。此令。” 《罢除各省例贡送礼令》 “中华帝国洪宪元年一月十五日,政事堂奉申令:在昔贤明之主,莫不崇尚节俭,禁绝苞苴。旅獒郜鼎,戒于周鲁;却马焚裘,美于汉晋。史册所载,法鉴炳然。良以贡献之途一开,则宠赂之彰宜应。假任土作贡之名,为献媚取盈之计。既累君德,亦为民怨,实为秕政之尤。现在开国之始,此等弊制,允宜删革。除满蒙藏回各王公、世爵,年班朝觐贡品,仍准照常办理外,其从前各省例贡及清末年节寿朝贡献,自今以后,一皆停止,并著为禁例,永涤旧习,昭示来兹。此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