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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感,“成都打人事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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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_46 发表于 2015-6-5 14: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年9月江苏南京,一纸倒退50年的“彭宇案”判决,令这个社会的人们从此“不在多事”了,还从此后“老人”讹诈好心人的事越来越多越来越普遍,又从此后老人突发疾患倒在马路上无人敢近身帮助而失去了生命。
        在这个社会越来越多的老人越来越需要关怀的社会,“彭宇案”的判决让“讹诈”之人之心有了法律支持,最终的判决结果让国人的道德观倒退了50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第一次在中国的法庭得到法律验证,谁敢再去多事!?比如随后,发生了济南的女版“彭宇案”、江苏老人倒地头部被卡护栏路人无人施救、武汉老人倒地无人施救而亡等等,不是国人没有助人为乐的美德而是这种美德被摆在眼前的事实被消磨于无形中!     假如助人帮扶做好事的人受到法律的肯定与保护,岂会出现如今的老人被救不知感谢反而去讹诈及遇大街倒地不起的老人不敢帮或视而不见的现象…        2015年5月3日四川成都,至改革开放中国社会走上理性正轨后,一起男人在广庭之下要女人命的暴打事件发生了,至今一月有余又是什么样的结果呢?这起在亿万国人眼皮底下的暴力刑事案件反而却成了受害女“打死活该”的“道德观”展示。        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社会好不容易经过拨乱反正把满街喊打的邪气正过来,却不知怎么又回到了D媒喉舌齐上阵为暴力叫好齐声喊打的年代?这一次终于集体把尤抱琵琶半遮外面的装束卸妆了,让世人看到了它真实的一面……     “成都打人事件”发生后,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不清楚,但摆在台面上所有颠覆法律颠覆社会道德观的事,还有什么不清楚背后发生了呢!还是公然的……“成都打人事件”不在道路行车谁对谁错的视点上,否则,按原来一贯的规矩道路监控早就公布了。所谓“别车”的前因与暴力打人的后果本来就不能混淆一谈,前者有交规处罚后者却是典型的刑事案件应区别对待,然而,施暴者被宣扬成因为“前因”才有后果的“英雄”,忽然间,国人的法制道德思想理念被彻底地颠覆了,再一次带给了全社会反思~中国社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英雄”才算法治社会才是进步的社会?不知道且迷茫中!        纵观“成都打人事件”最后被演变成了“成都男司机打人“打的好”及侮辱受害者事件”,让我们看到了权利毫无底线的公然对法律的挑战,特别是毫无掩饰的掩饰刑拘嫌疑人面目并手铐假戴连夜录制道歉视频,开中国历史先河没有第二例!就连其“夫人”都录制了对一排铁柜子道歉的视频,真诚吗?不,是在为后续的“打女”创造所谓的“诚意”,表演入木十分。        当受害者躺在医院痛苦时,请问成都警方:        你们却不能等到天亮的不辞幸苦的又是“处理”男司机的行车记录仪又是为男司机赶制道歉视频,你们对送进看守所刑拘的男司机待遇太好了吧!?        当你们速度发布这视频那视频时,用纳税人的钱购买的道路监控哪去了?        当5月4日早6点多钟开始以‘别车’”为话题开始“打女”时,作为执法机关是否发现“男司机行车记录仪”还在保险柜中睡觉?说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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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dsb 发表于 2015-6-5 15:5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