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求
这一刻突然觉得好熟悉,像昨天今天同时在放映。 --来自愤怒的小鸟 | |
俺夹克28块钱,秋衣14.5,裤子239美特斯邦威的。帆布鞋20块钱包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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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贻光说没从我家拿走任何东西,重庆渝中区检察院监察室和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监察室的调查结论也是没从我家拿走任何东西,我反问他们,渝中区检察院退还给我的物品(3张收条中列了明细)是从哪儿来的?他们说是我丈夫的随身物品,我要求让我丈夫来对质,他们打死不准我丈夫进森严壁垒的检察院大楼!
邱贻光等检察院侦查办案人院借办案敛财、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执法犯法行为,非亲身经历是想象不出来、也不会相信的! 我庆幸是邱贻光等人抄我家时,我没敢激烈反抗,否则我可能成为雷洋了 | |
重庆渝中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邱贻光说没从我家拿走任何东西,重庆渝中区检察院监察室和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监察室的调查结论也是没从我家拿走任何东西,我反问他们,渝中区检察院退还给我的物品(3张收条中列了明细)是从哪儿来的?他们说是我丈夫的随身物品,我要求让我丈夫来对质,他们打死不准我丈夫进森严壁垒的检察院大楼!
邱贻光等检察院侦查办案人院借办案敛财、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执法犯法行为,非亲身经历是想象不出来、也不会相信的! 我这个文弱妇人庆幸,邱贻光等人抄我家、把我强行弄上警车、带到渝中区检察院大楼,我反抗,但没敢激烈反抗,否则我可能成为雷洋了 | |
重庆渝中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邱贻光说没从我家拿走任何东西,重庆渝中区检察院监察室和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监察室的调查结论也是没从我家拿走任何东西,我反问他们,渝中区检察院退还给我的物品(3张收条中列了明细)是从哪儿来的?他们说是我丈夫的随身物品,我要求让我丈夫来对质,他们打死不准我丈夫进森严壁垒的检察院大楼!
邱贻光等检察院侦查办案人院借办案敛财、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执法犯法行为,非亲身经历是想象不出来、也不会相信的! 我这个文弱妇人庆幸,邱贻光等人抄我家、把我强行弄上警车、带到渝中区检察院大楼,我反抗,但没敢激烈反抗,否则我可能成为雷洋了 | |
我一直在追问: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分3次退还我的物品是从哪里来的?
因为邱贻光制作的“搜查记录”明明白白地说:在对我丈夫的人身、住处和办公室搜查后,没有拿走任何物品,而不仅仅是没有从我的住处拿走东西! 渝中区检察院夏阳检察长2015年1月23日在该院一楼信访接待室确认,这份“搜查记录”中的“其他有关地方”就是我丈夫江北嘴公司办公室。 3次退还我物品分别是:2011年6月,在渝中区检察院502办公室里间,邱贻光退还物品给我;2011年7月,在渝中区检察院502办公室外间,职侦局检察官陈妍廷退还物品给我;2012年10月,在渝中区检察院一楼信访接待室,陈妍廷退还物品给我。我共计写了3张收条,详细列明收到的物品。 夏阳检察长2015年1月23日在该院一楼信访接待室明确回答我,这3张收条原件还在渝中区检察院活着,没有被毁尸灭迹! 夏阳检察长2015年1月23日在该院一楼信访接待室告知我:退还给我的9本我丈夫渝开发工作笔记本,是邱贻光从我丈夫江北嘴公司办公室拿走的。 2015年10月10日,渝中区检察院在重庆网络问政平台上回复,退还给我的所有物品(含我丈夫的9本渝开发工作笔记本,是邱贻光从我丈夫身上拿走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搜查后扣押物品,必须开具“扣押物品清单”的规定,不是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擦屁股的纸吧?! 迄今为止,我看到的唯一一份关于退还给我的物品的说法,就是邱贻光的白纸黑字写着“未扣押物品”的“搜查记录”。夏检察长2015年1月23日的说法,渝中区检察院2015年10月10日的书面回复,我都没有看到相应的证据。 邱贻光把渝中区检察院和夏检察长的脸扇得啪啪的! 我不得不说,渝中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邱贻光是无罪犯罪高手,而且“见了棺材都不掉泪”!因为邱贻光制作的“搜查记录”明明白白地说:在对我丈夫的人身、住处和办公室搜查后,没有拿走任何物品,而不仅仅是没有从我的住处拿走东西! | |
洪红 发表于 2016-9-7 12:31 太TMD黑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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