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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人民法院 案号民27号的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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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rrrabc 发表于 2015-6-6 20:5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德清县人民法院 案号民27号的枉判
  德清县人民法院主审女法官千万别仗着关系好,就对百姓的人肆无忌惮!!枉法徇私、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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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ffrrrabc 发表于 2015-6-6 22: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德清人民医院的医生底怎么了??医院又怎么了??转载
  我实在不清楚现在的医生到底是不是医生,是不是为治病救人而当的医生,是不是正规学校毕业当的医生,还是走后门进的医院。是去救人的还是杀人的!! 我们该怎么办,还要不要去医院看病,还敢不敢到医院去看病。
  我的母亲就是一个实例,在德清人民医院乳腺癌当小腋增生看。无形中病情已经在恶化,一拖就是三个多月,没去杭州检查前,一直都以“没有关系”“没什么问题”“吃一下药就会消肿的”。作为平民百姓的我们,又怎么了解病情所带给我们的伤害,可惜,本身带有为病者解除病痛伤害重要职责的“伟大”医生们都帮不了我们,又怎么让我们安心??每天还为病情恶化而恐慌????当今社会,医生职业是为了帮助病人消除病魔,还是为了经济利益,不择手段,忘却道德观念来伤害平民百姓的??
  2010年6月7日,经诊断为右侧乳腺内上限性润性导管癌,III级脉管内癌栓形成。同侧腋窝淋巴结36/36颗 腋顶淋巴结3/3颗。
  回顾三个月前,
  2010年3月5日,我母亲因右侧乳房结数月到德清县人民医院就诊。第一次经乳房B超等检查,医生诊断为双乳小叶增生,右乳低音回声结半钙化斑,所以医生开了乳癖散结胶囊,可是等药吃完了还不见好转,所以4月17日再次前往县人民医院复诊,经医生诊断,说其情况不要紧建议换种药物,吃了一个多月的药物肿块仍没有缩小因此在5月27号再次前往人民医院,医生检查后,告知我母亲不要经常去触摸肿块,不要经常的去想这个肿块存在,慢慢的肿块就会消失了。并给我们开了乳癖散结胶囊让我们继续服用。但是经过这三个多月的治疗肿块不但没有消退而且明显的增大了。右乳上的部分皮肤出现了发热的现象,我们开始对医生的诊断产生了怀疑,在6月7日前往杭州少逸夫医院进行检查,医生经初步检查,便告知情况不是很乐观,需住院进一步进行详细检查,建议马上住院,做下一步计划。后听取医生建议做了进一步检查,检查结果让人难以置信,噩耗降临,母亲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反复询问医生是否可能误诊,因前期在德清人民医院检查,人民医院非常确定告知病情结果都未曾如此严重,医生非常确定告知,“乳腺癌中晚期”。
  现在医院如此不负责,病人怎么办??
  德清县人民医院医生频繁误诊,谋财害命!!
  难道医院就不该给个说法,难道医生就不该道个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