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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为什么如此尽心竭力保护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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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_100129623 发表于 2015-6-6 23:2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孙爱玲,我的丈夫黎志刚为武山县城关镇的一名干部,工作积极优秀,曾多次荣获武山县县委、县政府评定的优秀党员、优秀干部、优秀工作者称号。但是,一件事情却如同灾难一样发生在了我们家。
  2014年初,程紫峰、杨福平夫妇在没有查清自己家太阳能上水管破裂造成他家受损之原因的情况下,强迫我家将他家卫生间上顶棚换成了新的,并将他家暖气管也换成了新的。就这样程紫峰、杨福平两人还不满意,并于2014年6月11日下午6时许将我丈夫堵截在武山县城关镇渭北小区10号楼院内进行了疯狂的殴打,当场将他上颚三颗牙齿打掉,下身也被严重抓伤,后经诊断确诊为伤后勃起功能障碍、失去性功能。对于此事,多家媒体都进行了报道。我们多次申请武山县公安局对他的伤情进行全面鉴定,但是武山县公安局及城关派出所不出具伤情全面鉴定的委托书,避重就轻只委托甘肃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仅对他被打掉的三颗牙齿作出了构成轻伤的鉴定意见。对下身伤情以“送检材料不能认定被鉴定人阴茎勃起功能障碍与2014年6月11日的打架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故不予对其损伤程度评定。” 的鉴定意见。我们接到鉴定意见后,即以甘肃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所依据的病历资料不全面、没有对我本人进行检查为由,要求武山县公安局委托甘肃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对我性功能障碍的伤情进行补充鉴定,但武山县公安局至今不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因此,我们申请武山县公安局委托鉴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而本案在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是犯罪嫌疑人程紫峰、杨福平夫妇俩人共同故意实施伤害行为,犯罪嫌疑人程紫峰、杨福平俩人都应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武山县公安局就根本没有追究杨福平的刑事责任。而犯罪嫌疑人程紫峰又取保候审期间又对我及家人进行了人身威胁,气焰嚣张至极,完全违反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为此,我申请武山县公安局变更强制执行措施,但武山县公安局至今没有执行强制措施。
  恳请省公安厅领导批示复查本案,为什么武山县公安局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不对受害人下身伤情和因果关系进行补充鉴定??为什么不追究共同犯罪同案犯杨福平的刑事责任??依法进行调查。
  孙爱玲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