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厂工程干煤棚网架工程施工招 标公 告
招 标编号:ZNAD-DJ-2015-GMPWJGCSG 开标时间:2015-06-26 所属地区:新疆 浙能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厂工程经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浙能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2×350MW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装置,并预留项目扩建余地,建设地址位于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内,计划于2017年1月15日建成。项目业主为浙能新疆阿克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银行融资,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z,招 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干煤棚网架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 标。 一、本次招 标内容 标段内容: 煤场干煤棚网架结构设计、制作、安装、供货及技手术服务,含上部围护结构。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和第六章技手术标准和要求。 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 1、须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甲级专项资质,并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 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自2013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至少1座跨度100米及以上,建筑总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大跨度钢结构设计、网架制作和安装工程业绩,并无质量事故。 以上业绩必须提供该工程的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业绩证明必须能体现工程规模、设计及网架制作内容。 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承担过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的人员,在原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前,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本次招 标的投标活动。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具有自2010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至少2座1级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安装业绩。 以上业绩必须提供该工程的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且能证明项目经理的业绩,业绩证明必须能体现工程规模。 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 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招 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 月 5 日至 2015 年6月 12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购买。 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6 月 26 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 联 系 人:刘 丽 联系方式:132 6159 6270 邮 箱:sunyanzbcg@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