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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撞死个人吗 有什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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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木 发表于 2015-6-10 18:4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肇事者亲属嚣张扬言:“不就撞死个人吗,有什么了不起!”
        98年11有13日下午4时许,发生在吉林省辽源市内的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做为行政执法的辽源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相关责任人做出的认定是:
        “肇事者徐绍起因‘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将夏连群撞伤,因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肇事者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死者负主要责任。”并对死者罚款100元。
        实际的事故现场:肇事者还有逆向驾驶行为。
        草菅人命背后,到底是些什么人物在亵渎国家法律的尊严。受害者亲属为讨说法,至今没有任何下文。我们至今也未得到任何赔偿。
        所以,恳请社会各界真正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朋友给予大力支持,更希望相关机关领导的高度重视。
        以法治国,有错必究,是我党的优良传统。还我们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被害人弟弟:夏元丰
        被害人姐姐:夏连荣
        2015年6月3日肇事者亲属嚣张扬言:“不就撞死个人吗,有什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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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谁主沉浮 发表于 2015-6-10 19: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死者尸体至今没有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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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谁主沉浮 发表于 2015-6-10 20: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是出尔反尔,最终完全不兑现。继而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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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谁主沉浮 发表于 2015-6-10 21: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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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谁主沉浮 发表于 2015-6-10 22: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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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谁主沉浮 发表于 2015-6-11 00: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无任何过激行为,被劳教三次,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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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谁主沉浮 发表于 2015-6-11 02: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谭嗣同《论艺》:“皆能独往独来,不因人热。”《江观汉记●梁鸿传》:“常独坐止,不与人同食。比舍先炊已,呼鸿及热釜炊。鸿曰:‘童子鸿,不因人热者也。’灭灶更燃火。”改革开放,我能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不因人热的品格是应值得看齐吧!不像她,仰赖、依靠权贵作为福吧!随便发号司令错杀1000个上访人也不放过一个,[非法关键词已被屏蔽]政府有的是钱,认可赔偿,残酷镇压的歪理邪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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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谁主沉浮 发表于 2015-6-11 02:47:5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无任何过激行为,我和同一地区的上访人王连英都被劳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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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谁主沉浮 发表于 2015-6-11 04: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十八回:“鱼肉乡里,倾轧善类,布散谣言,混淆是非。”清●陶曾佑《论文学之势力及其关系》:“锢蔽见闻,混淆是非。”吉林省辽源市上层官员,作为领导,怎么能混淆是非呢!法官跟你们能学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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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谁主沉浮 发表于 2015-6-11 05: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拨志始》卷下:“或巧布流言蜚语,或写匿名文书,害正党邪,淆乱视听。”我在吉林省辽源市的一场官司中,卑鄙小人混淆视听,可以欺骗人民一时,却不能永远欺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