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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市领导指示宝山区公安机关正确工作,处理违法犯罪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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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求助 发表于 2015-6-11 08: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上海市领导:
  您好。现将我遭遇流氓团伙非法侵占,警方扭曲事实,纵容违法犯罪,投诉无门,信访无果等事实向您反映如下
  我是上海市宝山区顾北路666弄175号1403的租户,房东急租,将该房出租给我,我一次性支付几年的总房租十五万元后,该房屋归属本人使用。
  2015年5月17日,一伙流氓强行换锁,强占房屋。对方头目叫刘炳生,刘炳生蛮横嚣张,宣称各方面关系早已搞定,我与其理论,他们还要打我。我报警后。民警以经济纠纷为由,说警察管不了,让我们自行协商,然后就走了。
  因事情无法解决,我再次报警,警察不管这些事,我坚持要求报案做笔录最后虽然做了笔录,但警察不管这事。之后,因我继续找刘炳生理论的话,可能还要拨打110,派出所尽将我留滞了整个通宵。
  次日早上,我拨打了市长热线12345求助,接线员问我要报案号,但民警拒绝报案号和报案单。
  据了解,该流氓团伙是职业放高利贷的,因其债务人被逼债后,找到房东请求担保,延顺还债期限。但最终房东也因无法解决被逼债,现已失联。
  我提出应当依据法律解决,但派出所不搭理我。流氓头目刘炳生说:依法解决的话,法院要会补贴给我房租,因此可能会影响他的利益。让我滚远点,否则就让他的小弟们揍我。
  经咨询多名律师及法律人士,得出法律结论。刘炳生等人强行撬锁侵占,恐吓威胁的行为是彻头彻尾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这完全是公安机关的职责,应当依法追究治安责任或刑责。公安机关以经济纠纷为由,推诿责任,纵容违法犯罪应属失职。
  浅谈法律关系:依据宝山区警方的借口,只要借口有纠纷,则非法强制占有的犯罪行为就可以变得合法化,且不用被追究刑责。举例如下:只要借口与某房东有纠纷的,但该房屋已被出租给银行,政府等使用,则可以随意对银行或政府撬锁,强制清场占有??假设,我起诉了顾村派出所,我是否能对派出所合法占有??所有民警是否能配合撤离??很明显,结论是一定不允许的!!倘若发生,首先肯定是警方控制犯罪嫌疑人,然后会追究其刑事责任。以上举例的案例,与我的遭遇,虽然主体上有区别,但法律性质及相关责任是完全相同的。警方为何在对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方面要做的那么马虎,那么扭曲概念??
  之后,我信访至市委各相关部门,信访问题最终被送至宝山公安局。但宝山公安局离奇的不受理,仅建议我再去顾村派出所交涉。
  我原本投诉的就是该部门,再没有上级领导的任何指示的情况下,仅让我再次与该部门协商,致使事件走入一个死循环。
  截止目前,我仍没有拿到报案单,甚至连报案号都不知道。宝山区公安局没有任何具有说服性的不受理理由。稍有常识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以上事件是否属于公安机关的职责??
  我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公民,没有任何要与公安机关过不去的念头。我不要求追问宝山公安局和顾村派出所为何不处理刘炳生的原因。愿意且能够理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或者担心执法过当的各种困难。
  仅仅乞求国家机关能给予我最起码的法律保护。我也根本不相信刘炳生等人能在宝山区只手遮天。再次请求市领导,市纪委,是政法委能够给予宝山区公安局正确的工作指示,依法处理刘炳生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所说的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我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此致
  反映人:蔡亮。电话:1860167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