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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和小组负责人到底是为谁服务,为谁 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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孓殑厾爱 发表于 2015-6-11 09: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长沙县跳马镇白竹村的一名外嫁女,因为村里的土地租赁分红不公和组里闹上法庭。我们一起上诉的有4个人,2名外嫁女和2个小孩。现在我们一审胜诉,二审维持原判,可是村里和组里却一直不肯给钱,要求法院执行也快半年了,也没有执行下来。当初分钱的时候,组长家的女儿外孙没有分钱,组里的独生子女也没有按国家规定的多分一份,我们几个上诉之前问他们要不要一起去,他们都说不去,主动放弃。可是在我们胜了官司要求执行之后,组长,副组长和妇女队长在没有召开组民大会的情况下,直接叫上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把剩下的钱分了,其中组长家有个女儿和外孙,副组长和妇女队长家都是独生子女,他们都分了钱。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们要怎样才能拿到属于我们的分红,为什么我们费时费力费钱的人都没有维护到自己的权益,而队长和独生子女家庭什么也没做就可以分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