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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合法审批后危房改建被县规划局派人 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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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38016960 发表于 2015-6-11 17: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农户合法审批后危房改建被县规划局派人
  拆除整改导致房屋渗漏水和严重经济损失诉求书
  我人叫陈尚纯,现年63岁,系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的失地农民,原有一幢木牌楼13号破旧平房,2013年6月经县住建部门审批同意改建,因县住建委规划局最初没有提出老城区危房改建中需要考虑的技手术参数,存在一定过错,导致后来对面邻居提出影响其采光权为由,多次出面阻扰我户施工。我户在改建过程中,于2013年10月20日左右遭到巷路对面胡渊的无理阻扰。对面邻居胡渊户以我户改建房屋影响其3米多高墙内的天井和客厅采光为由,向住建委举报,住建委规划局于2013年10月22日下达了整改通知单。此后,胡渊又多次出面阻扰我户施工,胡渊妻子汪艳秋甚至躺卧在我改建房屋门口,阻扰我户顶层浇筑水泥,后在双方拉扯中,胡渊户报警110,警察来了以后,做了一点调解,但造成我户当天不能浇筑水泥正常施工,赔付人员工资和浪费水泥,损失几千元。
  我请梁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查看后,律师认为采光权是指冬至日对方卧室或主房间内至少保证一个小时的日照,但目前影响胡渊户的不是房间,而是天井和客厅,并且胡渊户的房间内日照时间已经远远超过一个小时,从法律上讲,不存在侵犯其采光权的事实!!为维护邻里关系和谐,我在县住建委规划局领导协调下,做出了一些让步,拆除了三层西边的平顶和房间,改成阳台,又损失几千元。
  后来,胡渊又向县人民法院民事庭起诉,但一周后又撤诉,并向县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后经县规划局和县法制办多次出面协调,最终达成口头协议,由县规划局派人对我户三层在建的已经扎好钢筋准备现浇的屋顶进行多次拆除整改,拆除了三层前向房间,并将靠路面东边屋脊改成斜坡,高度大大降低,东边楼梯间上面提出安装“玻璃钢结构顶棚”,以上费用均由住建部门予以承担,县规划局程鹏飞局长还说“一步到位”。 由于三层现浇钢筋剪断拆除,整改过程中的人员工资我户支付了一万多元,停工达几个月,还有4吨多堆放外面的水泥结块报废,拆除过程中三层的砖沙石等派人清理费用又支付数千元,剪断的钢筋也大量浪费,损失几千元,总之,这次由县规划局派人对我在建房屋的整改共造成我户经济损失达6万余元。现将具体损失统计如下:
  一、五面“玻璃钢结构顶棚”测量计算出面积65平方米,其中钢架造价是每平方米180元,合计11700元;五面玻璃每平方米380元,合计24700元,两项共计36400元。
  二、在建房屋顶层拆除现浇水泥木板、清理多次整改后遗留的大量砖头、沙石、水泥块等人工费用,因整改耽误工期达半年之久,现浇水泥木板租期延长,部分被雨水浸泡腐烂赔偿费用,在建房屋顶层多次拆除和剪断钢筋造成损失等总计19500元。
  三、2013年10月,因对方胡渊户出面阻扰我在建房屋顶层现浇施工,后县规划中心派人让我停工整顿,导致我户支付人员误工费用和拆除砖石、浪费沙3车、水泥3吨,共计损失费用4600元。
  四、因长期整改,导致我户堆放在老税务局门口的4吨水泥被淋雨结块,无法使用,已经报废。造成经济损失1860元。
  以上四项合计人民币为62360元。
  我多次找县规划局局长程鹏飞,县住建委主任周其华,县法制办主任方流柱、县法制办副主任朱华,县法制办两位主任也出面协调并多次打电话给县住建委规划局程鹏飞局长及与县住建委周其华主任,提出既然住建部门答应的事情就一定要落实好,并督促他们尽快商量帮助解决。后来,我又找了分管住建部门的常务副县长张一文,张副县长前后也几次打电话让县住建委周其华主任接待我的来访,让县住建委规划局程鹏飞局长尽快解决问题,县住建部门领导也一再声称在想办法帮助陈尚纯户解决问题。
  虽然,县规划局派人把我在建房屋顶层靠路面东边屋脊改成斜坡及房屋后向顶层进行了水泥浇筑,但县规划局对于我房屋东边三层楼梯间上面安装玻璃钢结构顶棚一事一直以没有合理资金支出为由拖了几个月,我前后数十次跑县规划局和县法制办、县政府办等部门均未果。后来,经县法制办主任方流柱、县法制办副主任朱华、常务副县长张一文等有关领导多次出面协调并多次打电话给县规划局程鹏飞局长、县住建委周其华主任,最后由县住建委通过农村建房危改资金中给予我一万元补偿,另外,县规划局程鹏飞局长以个人名义借给我一千元,县规划中心曹旭红主任以个人名义借给我四千元。当时,我提出由县规划局派人给我房屋东边三层楼梯间上面安装玻璃钢结构顶棚,但县规划局程鹏飞局长和县规划中心曹旭红主任以对方胡渊户一直上访为由,说他们出面不方便,让我自己找人去做“玻璃钢结构顶棚”。后来,我自己找到做铝合金的工匠花费了三万多元才做好“玻璃钢结构顶棚”。如今,程鹏飞局长说他们之前只是答应适当补偿拒不支付剩余的钱,周其华主任以他未参与当时协调为由,让我找程鹏飞局长。为此,我多次找了县规划局程鹏飞局长、县住建委周其华主任、以及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一文等领导,均没有明确答复。
  县住建委规划局在整改过程中,安排有关人员把我在建房屋顶层靠路面东边屋脊改成斜坡及房屋后向顶层进行了水泥浇筑。
  西向靠路边安装玻璃钢结构顶棚时需要砌砖被对面邻居无故推到,后由县住建委规划局派人把这一靠路面的墙体砌成斜坡,在整改和施工过程中,县住建委规划局未能保证施工质量,顶层浇筑中振动棒没有很好震动到位,导致部分钢筋裸露外面,后面经过批灰后,虽然看不见裸露的钢筋,但在房屋施工完成入住后,一遇到下雨天,三楼顶层多处出现渗水和漏水,还有一楼和二楼东边两个房间墙体出现大面积渗水和发霉情况。在我多次向县规划局程鹏飞局长反映后,曹旭红主任在今年3月初,也派人来拍了房屋几处渗水和漏水的照片,5月中旬,又派人来看了墙体渗水的情况并分析原因,但至今没有解决问题。现在,梅雨季节已经到来,房屋顶层漏水、渗水和东边房间大面积渗水和发霉情况会更加严重,老百姓改建一个新房屋,是一辈子的心血,却被糟蹋这样,非常心疼。
  请问:党的执政为民理念如何体现??试问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中提出的“走基层,访民情,接地气”等惠民政策如何落实??县住建规划部门的种种不作为态度有损党和政府的形象,民众期盼县委、县政府领导能为民考虑,督促县住建委规划局安排人员和资金把整改过程中存在的房屋漏水和墙体渗水等严重质量问题给予尽快解决!!并对我房屋改建过程中造成的6万多元经济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                        
  诉求人:陈尚纯
  联系电话:15156345528
  2015年6月9日
  附:房屋渗漏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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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aa38016960 发表于 2015-6-11 18: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的太霸道 百姓怎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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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aa38016960 发表于 2015-6-11 20: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