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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审判员卢松如此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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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不要犯法 发表于 2015-6-11 18: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丈夫的亲戚在我夫妻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们的房产转卖,收取了买房人的购房款70万元,因为过户不成功,买房人要求退款未果,就起诉我夫妻俩要求我们退钱给他,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审判员卢松会操作,硬是通过调解,让我丈夫承认了这笔钱为借款,如果我们不还钱,法院将拍卖我们的房产。
  卢松于2015年3月30日裁定查封我们房产的裁定书,以及卢松于2015年4月30日裁定撤销我被告资格的裁定书,都是在2015年5月28日才从红花岗区法院寄出,而据说此案的调解书早在2015年5月4日就已经生效,我作为债务、房产的当事人,却被卢松剥夺了参与、知情、上诉的权利,现在我的家庭面临既要偿还真债务,又要偿还假债务的境地,我家庭的房产无缘无故面临被卢松拍卖!!卢松太厉害了,假的在他手里可以操作成真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法律的公平公正在哪里??有没有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