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卫生局原局长陈新祥诈骗事实

[复制链接]

1

主题

-1

回帖

1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
翰林华府 发表于 2015-6-12 01: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陈新祥利用售房协议进行诈骗
  致原阳社会各界的公开信
  各位有识之士:
  2014年5月31日,我与原阳县卫生局原局长陈新祥等人合股经营的“原阳县成功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达成翰林华府29号楼的购房协议,被骗走购房款320万元,具体情况为:
  2014年5月31日,我与陈新祥、张国有、李德军等人合股经营的“原阳县成功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关于原阳县新城区“翰林华府”房地产项目29号楼的购房协议,陈新祥等人承诺出售给我“翰林华府”29号楼、面向黄河大道带电梯的商铺一间及三、四、五、六层楼房。陈新祥、张国有等人在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证的情况下,骗取我购房款320万元,当时承诺2014年12月31日前同我签订正式售房合同。
  2014年12月底,我按照协议内容,要求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陈新祥、张国有竟然称:协议上我购买的“翰林华府”29号楼的带电梯间商铺已经被李德军转给别人,这个商铺的购房合同不能同我签订;我坚持必须按照协议内容签订合同。2015年1月8日,陈新祥明确提出:“翰林华府”29号楼的房子不卖给我了,并试图诱导我将320万元购房款转投到他的启航投资公司账户下,还说给我高利息;我坚决不同意。最后,陈新祥承诺从2015年1月11日起两个月之内返还我购房款320万元。
  我一直等到2015年3月25日,陈新祥、张国有仍未返还我购房款;3月25日当天,我在原阳县新城区“锦绣华城”陈新祥办公的地方找到他,当面问他已经近三个月了、为什么还不返还我购房款??陈新祥说:“现在没有钱。”我说:“那就签订售房合同,总不能既不给我钱又不给我房吧!!”陈新祥说:“过三、四天再说。”我又等到4月1日,再次同陈新祥联系,他仍表示房不卖给我,也不返还我购房款。4月2日,在我一再要求下,陈新祥写出书面保证,答应4月30日前返还我购房款。我等到4月30日,又当面去问陈新祥时,他仍说没钱,房子也不按照协议出售给我,完全是在搞欺诈。我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定于6月19日开庭审理。陈新祥仗着自己女儿在法院工作,当着我的面说:“你去告我吧,想去哪儿告去哪儿告!!”
  请各位以我的教训为借鉴,认清陈新祥其人其事,陈新祥现在仍然在新城区锦绣华城对面开发房地产,在相关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已经建成售楼部,准备继续套取不知情购房人的资金,大家千万不要被不法分子所骗。

  孟美仙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