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国道洛阳境新安段改建工程,占地3000余亩。河南省新安县政府在工程开工两年后兑付征地补偿款时,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的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一并克扣20%,这种与民争利,侵害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敢怒不敢言,告状无门。我们期盼中央巡视组深入新安县,对踏民心、践民意的相关责任人严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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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实施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2009〕8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做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征地补偿安置费和社会保障费组成,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二、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分配和使用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执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 |
期盼中央巡视组深入新安县,对踏民心、践民意的相关责任人严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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