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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家陈杰人发了一篇博文,《就误批贵州毕节市委书记和市长郑重道歉》,读后有点感想,总的来说,我以为批评得好,而道歉也好。
具体来说,感想之一是关于批评的权利。 公民对于公权力的批评,是一项宪法权利,反过来接受公民的批评是公权力人员的宪法义务,若不接受批评就是违宪。 公民的批评权,体现的是人民的监督权,但是长久以来,这项权利是虚化的,批评是有的,但多数是奉旨批评,或者不提名不道姓的笼统的批评,指名道姓的批评也有,但多数又淹没在数不清的分散的人微言轻的个人行为中,一风吹过。话语权不掌握在人民自己的手中。 国家是由具体的官员构成的,只有对具体的官员进行批评,才具有实质意义。人民的批评权,就是要体现在指名道姓的批评当中。正如陈杰人这一回的批评,指向那些具体的官员,书记、市长,某某某。否则,哪怕就是针对某某市委、某某市政府,那也最终不过是隔靴搔痒,过不了多长时间就被风吹走,化渺了。 而正因为人民的监督权长久以来总是虚化,公权力的掌握者,官员们,其实总是躲在暗处操作,责任不落实,出了问题国家去承担,个人责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际上就是利用“国家”这个名词作为自己的挡箭牌,同时用国家的物质资源为自己埋单。 人民民主必须把“国家”这个文字游戏拆穿,必须把“国家”这一层画皮揭开。要明确一个概念,在宪法上承担责任的,不是“国家”,而是构成国家的那些人,就是那些有名有姓的官员。 但是,由于在国家的结构中——用管子的语言来说,国家结构就是君、臣、民三者,换成今天的语言,就是国家元首、官僚集团、民众三个构成部分——官僚集团的势力总是十分强大,可以说是最强大的,所以人民还尚未做到完全的揭开画皮,或者还不敢,或者还没有机会揭开画皮。 陈杰人先生这一次批评后又道歉,很不错,因为他揭了一回画皮,他指名道姓地批评了毕节的书记陈志刚和市长陈昌旭,批评得好,他行使了一回人民的权利。 放眼将来,这样的批评一定会越来越多,一定会越来越普及,一定会在将来的某个时候,人民不仅能够指名道姓地批评乡长、镇长、市长,还能够直接批评国家元首。这种情况,我们这一代人是看不到,但是历史潮流一定会达到,将来的人们一定会看到。因为人民终将胜利,民主是什么??它就是日益祛除国家元首身上的神圣魅影,日益剥夺国家官僚的特权,最后,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 感想之二是,毕节儿童的死亡,我们批评毕节的书记、市长不妥,那么该批评谁呢?? 哈哈,有人要说了,在西辞唱诗这里,一定是资本惹的祸了。正确。在今天这个时代,谁让资本是统治者呢。我的头脑简单,认定了谁是这个社会的真正统治者,谁就该负责。不过我倒是想,看看有没有哪一个公知跑出来,说这是文革的祸害、毛主席的罪过。 刚才资讯里看见李总理对这件事也批示了,不知他心中有何感想。快乐的儿童节过去还不到一个月,中国贵州的这几个儿童以这样的形式告别这个国家了。媒体上在澄清,说他们并不那么的贫穷,说他们一家其实是在领取低保的,存折本上还存的有低保发过来的钱呢。对此,我无话可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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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有人要说了,在西辞唱诗这里,一定是资本惹的祸了。正确。在今天这个时代,谁让资本是统治者呢。我的头脑简单,认定了谁是这个社会的真正统治者,谁就该负责。不过我倒是想,看看有没有哪一个公知跑出来,说这是文革的祸害、毛主席的罪过。
--------- 什么事儿都往老毛身上推,那肯定有问题 就像什么事儿都往“资本”上推一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