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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了天津航空GS7492航班,2015年06月9日23点35分,从库尔勒机场起飞,前往乌鲁木齐的地窝堡机场。
我于当晚19点,就前往库尔勒机场候机,只到起飞前20分钟,天津航空用短信的方式通知“因天气原因,取消该航班”。 2015年6月9日,库尔勒机场是碧空万里,乌鲁木齐是多云,有小雨。当时有4个航班从库尔勒飞往乌鲁木齐的行班,可天津航空确说是天气原因不能飞行,纯是在说慌。 如果是天气原因,应该是所有的航班都取消。可当时在同一时间段23:20—23:40, 从同一个库尔勒机场起飞,前往同一个鲁木齐的地窝堡机场,除天津航空外,其余4班都起飞走了。 由于天津航空的这种行为,造成我所购买的6月9日23:35分的机票,和6月10日07:45分的东方航空MU2397 乌鲁木齐飞往西安机票也作废。因天津航空不负责任,单方面违背合同,给我的旅程带来极大的不便,同时也造成经济损失。天津航空对此事不闻不问,多次打电话给他们,他们总拖延,不给予正面的答复。 本人强烈要求天津航空对我们旅客作出道歉,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天津航空GS7492机票 东方航空MU2397机票 库尔勒天气 乌鲁木齐天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