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金山大桥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工程施工
招 标编号:FJMSZB 2015-033 招 标编码:CBL_20150610_15321930 开标时间:2015-07-07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000万元 所属地区:福建 福州金山大桥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工程施工 招 标编号: FJMSZB 2015-033 1. 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福州金山大桥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19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州金山大桥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福州市;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投资规模: 约1000万元; 2.5招 标范围和内容:主要为福州金山大桥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工程施工等。具体范围以招 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 标图纸为依据; 2.6工期要求:5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其它相关 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3.6项目管理班子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本项目技手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 证书; 3.8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 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 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 标文件。 4. 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于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 6月17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30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本人的身份 证购买招 标文件。 4.2 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 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6.投标保 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 证金提交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 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 证金提交的金额:需提交人民币9万元的投标保 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 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7日上午9:30时;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 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鑫 电 话:18801237172 邮 箱:ltw668@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