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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四童自杀能证明计划生育必要吗?
何亚福 6月9日晚上,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田坎乡茨竹村张方其一家的四名留守儿童喝农药自杀。这四名儿童是一兄三妹,最大的哥哥张启刚13岁,最小的妹妹才5岁。此事一经报道,立刻引起巨大反响。一些计生支持者趁机利用这一事件来论证计划生育的必要性,他们认为,张方其夫妇超生,是导致这一悲剧的根本原因。 那么,这一悲剧能证明计划生育的必要性吗?由于到目前为止,据我了解到的媒体所披露的事实仍不是很详尽,我有两个疑问,所以本文只作一些初步分析。 第一个疑问:这四个孩子是否都已上户口?6月13日《新京报》报道:“四兄妹的姑姑张方必介绍,老大是在老家出生,其余3个女孩都是张方其夫妇在海南打工时出生。2011年建房子花了十多万,几乎用光了张方其在海南打工七八年攒下的积蓄。张方其夫妇把孩子们带回了家。茨竹村村干部说,当时张方其到村里主动交了9900块的超生费。”为什么要“主动交”?是不是因为不交超生费,孩子就不能上户口? 第二个疑问:这些孩子是不是因为张方其夫妇不懂得避孕才生下来的?6月12日《资讯晨报》报道:“村民们普遍反映,4兄妹前些年遭受过很严重的家庭暴力,导致‘性格很孤僻’。孩子们的姨婆潘玲告诉笔者,张方其有一次殴打老大,把左手臂打到骨折,右耳朵撕裂。2012年8月16日,老大离家出走十几天,被找回家后,母亲脱掉了他所有衣服,罚他裸体在天台的大太阳下晒了2个多小时。”如果媒体报道属实,那么可以看出,张方其夫妇并不疼爱自己的孩子。我想,如果这些孩子是张方其夫妇自主选择的结果,他们没有理由不疼爱自己的孩子。 近年来媒体报道的多孩家庭,其中有很多是因为夫妇不懂得避孕才生下这些孩子。例如,2014年6月9日《京华时报》报道:端午节前第3天,58岁的刘向明带着妻儿离开苏州,回到500公里外的故乡邳州。这是他18年来第一次回家过节。18年间,除了漂泊和拾荒,刘家的生活主题就是造娃。夫妻俩育有10个孩子,这个“秘密”一直不为计生部门知晓。5月26日,5岁的老七在苏州的一个水坑溺亡,经当地媒体报道,超生之事才被曝光。他们如此罕见地超生,纯粹因为完全不懂如何避孕。 由于不懂得避孕才生下孩子,并不能证明计划生育是必要的,只能证明自主生育是必要的。要实现自主生育,离不开避孕知识的普及,让想要孩子的夫妇有权要孩子,让不想要孩子的夫妇有权不要孩子。 另据6月13日《新京报》报道:“村民们说,张方其夫妇的感情在2013年彻底破裂。孩子母亲任希芬离家出走,张方其独自带着四兄妹生活。如今虽未离婚,但任希芬已组建新的家庭。”如果报道属实,那么任希芬就是犯了重婚罪。 我认为,毕节四童自杀,张方其、任希芬、计生政策、收养政策和户籍制度都有责任:张方其、任希芬显然没有尽到孩子监护人的责任;超生费显然加重了张方其一家的经济负担;如果不是因为严格的收养政策,在张方其与任希芬婚姻破裂后,张方其或许可以把其中一两个孩子送给别人收养;如果不是因为严格的户籍制度,这四个孩子或许不会成为留守儿童。是不是因为不交超生费,孩子就不能上户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