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 警滦南边防大队营房营区改造工程施工招
标招 标公 告 所属地区:河北省 1. 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 武 警滦南边防大队营房营区改造工程已由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河北省边防总队 以《投资计划的通知》 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唐山市边防支队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 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拨款100%,招 标人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唐山市边防支 队 。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在滦南县城友谊路武 警滦南边防大队院内;维修 改造营房854㎡及附属工程;预计工期2015年7月15日开工,2015年8月20日竣工, 日历天数37天。 2.2招 标范围:营房营区改造维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 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后审,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 月 13日至 2015 年6月 17日,每日上 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进行互联网上报名确认合格后购买招 标文件。 4.2 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400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7月3日 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 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按照要求,评标总分由商务标、技手术标和信 用综合评价三部分组成。 6.2本次招 标评标采用百分制,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部分得分所占比例为10%,计 算公式为:评标总分商务标得分+技手术标得分+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信用综合评价 总分*100*10%。 联系人:冯丹 联系方式:17091061005 邮 箱:fengdanzb@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