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太黑暗,小小继承難公断;事实依据全不看,谁给钱来谁多判。初级法院秉公断,中级法院看不惯;事实依据不用看,手中有权就好办;枉法裁判有权限,多年上访难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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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小继承案都能如此枉法裁判,可想而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当年是多么的疯狂??!!一个小小继承案都会有两个不同结论的判决,不以事实为依据,不以法律为准绳。当年的这些法官如今都在各庭做庭长的职位,谁会为百姓公断????如今在没有执行裁定的情况下绥化市房产处就凭私人关系将房产过户给他人,这又是什么行为????——利用职权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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