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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乱为,让植物人担责,让肇事者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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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_103075529 发表于 2015-6-19 12: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4月20日,在浙江省舟山市竹山隧道附近,一位来自江苏淮安的七旬老人,骑着电动三轮车,在即将到达家门之际,被疾驰而来的汽车撞飞,倒在血泊之中。虽经抢救,几度转院,仍不省人事。两月以来,一直处于高度昏迷的植物人状态,生命堪忧,危在旦夕。
  事发后,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大队罔顾事实,判处生命垂危的外地老人负事故主要责任,让毫发无损的本地交通肇事者逍遥法外。对此判决结果,老人家属无法接受,七旬老伴含泪几度上诉,而公安局办案人员态度冷漠,敷衍了事。由于无力承担巨额医药费用,医院几度停药,老人生命垂危。老人家属求助公安局,交警队先是推诿扯皮,而今撒手不管。
  请问执法领导,是谁让你们罔顾法纪,漠视生命??是谁让你们颠倒黑白,只手遮天??是谁让你们为官乱为,草菅人命??只因受害者是外地人??还是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