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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
第一次见到琥珀的时候,是10年的夏天。那个时候我和EX刚刚陷入异地的热恋。每次相聚都需要坐一整夜的汽车到杭州,然后再坐2个小时的公交车到临安。两个人见面后除了用语言和肢体来表达思念之情外,更多的时候就是相拥在一起用一个13寸的小电脑看电视剧。 当我们正随着电视剧里小贝和海藻的感情波折心潮澎湃的时候,房间门的扳手被啪的一下打开了,然后一个软软的白球从门缝中钻了进来。 “它是琥珀。”看到白球进来,EX笑着和我说,“很聪明的,刚两三个月大,就会自己开门乱逛了。”说着就起床把这个白球抱在了怀里。 我仔细的打量着占据了我的位置的小白球,发现它长着一双短短的猫耳,耳尖略微下垂,一双大大的眼睛占据了整个面孔的二分之一,略带无辜的打量着我。 “它漂亮吧,父母都是选美冠军的。隔壁和我合租的女生买过来的,很宠它,它也很听话。”EX边说边逗弄着琥珀,琥珀也很配合的用爪子轻抓EX的手。 我上前打算要摸摸它,手轻抚它的脑袋,它舒服的呼噜了起来。身上的绒毛短短的软软的,很有触感。 我一下子喜欢上了它。 接下来的两天琥珀时常到我们的房间来做客,而且都是不请自来的。有一次我们刚刚睡着,就被窗台上的呼噜声吵醒--琥珀不知道什么时候把我们屋子的窗子打开了,看到我们睡得香,它也在窗台上一同打起了盹。初夏的阳光透过窗子暖暖的照在琥珀的身上,EX身上甜甜的味道随着微风轻轻的飘过来,我感觉到幸福的不真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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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毕
人们常说“事业爱情双丰收”来描述一个成功人士,但很显然,我不是这其中的一个。我用自己的行动来充分诠释了“福兮祸之所伏”这个道理。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当你全神贯注的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其他的事情自然会不用心。 好吧,解释了这么多,实际上只是自己心虚的表现。上面那一段总结起来就四个字:我延毕了。 当系主任指着我钻进图书馆抄了一个上午就写完的论文对我说:“让你这种论文从我手中毕业,是我们系的耻辱!!”我就已经意识到了他是不会念旧情放我过去了。虽然这种旧情只是上课时候叫我擦黑板下课时候叫我分他烟有事没事拿我举例子,但是点滴累计起来,我们也有着丰富的感情基础的好么?? 拨通EX的电话,语气悲伤地和她说:“那个,学校可能舍不得我走,硬要留我一年。” 结果那边的语气很欢快:“这样啊??正好在临安的房子还没找好呢,我就不搬了。明年再说吧。” 然后我们的话题就自然的延伸到了她看了那几家房子,然后又展望了以后我们同居时候的生活,最后自然地倾诉了相互的思念,然后愉快的挂了电话。 挂了电话,总觉得我们的电话在哪里不对,但是脑筋转了下没有发现,也就罢了。拜托,毕业季,天天都是泡在酒里的,哪有时间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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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毕业,更准确的说,是和我同届的同学的毕业,我还要帮他们镇守这里一年。天南海北的一群人聚在一起读了4年马上就要分开了,以后何时再见、能不能见都是未知,所以大家都很珍惜最后的这段时间。最后的一次球赛,最后一次的开黑,最后一次的打牌……很多人都用“最后的一次”来做噱头,把一件事情重复做上很多次。经常看到一个人早上6点就站在走廊里面喊:“大学最后一次打牌,保皇一缺四了啊!!”,然后下午1点的时候又重复的喊了一次,连台词都懒得换。更可恨的是,次次都能凑齐人,而且有的人不止上当一次,还甘之如饴。 实际上大家都知道,即将走向社会,生活的压力扑面而来,毕业前的这几天,是我们最后的无羁的青春。 在大学里我是属于全能型的选手。全能型说得好听是样样通,实际上也是样样松。所以每个“最后的一次”活动我都能掺和掺和。往往是我刚刚被人拉去打上不到10分钟牌,然后就会看到一群人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在我的耳朵喊:“你还有脸打牌??快去救场子!!咱们正要和韩国那帮家伙踢球呢,缺了你怎么踢??”然后他们就和组织打牌的人开始像买卖牲口一样讨价还价。最后结果往往用隔壁两个正在看电子书或者其他闲着的人替换我,然后踢球的拉着我出门,打牌方喜滋滋的说:“这下6个人了,换够级!!” 皆大欢喜,除了我。因为到球场才发现,我还没换衣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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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感觉就是和大话西游里面的情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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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宴
这些狂欢截止到2010年6月22日,那天是我们的毕业晚宴。过完这一天,吃完这一顿,我们的大学生涯也就此结束了。每个人都要各奔东西,各自为前程努力打拼。 我在晚宴前就已经接到EX的最高指示:不许喝多。于是在毕业晚宴上开始偷奸耍滑到处躲酒,却也看到了大家最后的放纵。几个学霸端着酒杯颤颤巍巍的找心仪的女生碰杯,平时说话就脸红的女生也开始借着酒劲表白……有一个强人和每个人都喝了一杯,加上老师一共喝了118杯!!反正那天除了我以外都喝醉了。本应该清醒的大学生活中我醉着,本应该喝醉的毕业晚餐我却醒着。这一直是我的遗憾。 但未醉的遗憾马上被接下来的经历所弥补了。当我和EX打完电话回到宿舍的时候,发现很多床位都空着--这些床位的主人都没有凭借自己的双脚走回宿舍。作为唯一一个清醒的人,我开始了我人生中第一次也很可能是最后一次的“捡尸”。 那晚我化身福尔摩斯,从学校的长椅上,草丛中,水坑中等各个角落里捡回来多名尸体。众多尸体中有两位我想特别的提一下,我是在同一棵樱花树的树坑中和树上找到他们的,两个人都睡得正酣,一棵树硬让他们睡出了上下铺的感觉。他俩甚至把鞋子都脱了,整整齐齐的摆在树坑前面。 扶着这两位神仙级同学走宿舍后,我叫醒同班的Z,说:“回来的路上,我看到L和一个陌生的男孩子手牵着手向外走。”Z追了L四年,一直没有追到。 Z沉默了一下,眼睛不知道是因为喝多了还是怎么,变得特别红。后来幽幽的说:“我早就知道了,临近毕业两个人在一起的。据说双方是因为在准备出国留学的时候认识的。那种对我来说凤凰一样的女生,我配不上。”然后Z拉着我要去阳台上喝酒,但是我的“捡尸”大业还没有完成,就把我的烟扔给了他,继续去搜索“龙珠”去了。 当我拖着一身疲惫回来的时候,Z已经又睡死在床上了,和他一同牺牲的,还有那包我只抽了2根的中南海。 时光匆匆,五年已过,当时因为爱情伤神的孩子已经成为人夫,事业也逐渐有成。当他以监督者的身份意气风发的观看股市热潮的时候,是否会回忆起那晚自己独自吸烟时候的心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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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念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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