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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格子的猫小某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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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正好看刑法看到正当防卫这一部分,如果是被害者实行就是正当的,不能由被害者家属子女在内的第三者实行,而且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伤害。
还有一个概念是特别防卫,行凶,杀人,抢劫,强奸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而且任何情况都不允许时间上的不当,就是侵害开始前和结束后打击侵害人 这个案件不符合对象条件所以以正当防卫来作为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不成立,时间上是否正当我还不知道强奸是怎么判定侵害时间的,只针对故意杀人来说无期不算重,但是综合这个案件我觉得重了。 法理不如人情,互联网上舆论呼声高二审改判的可能性挺大的。 如果是当事人可以说正当防卫,如果是陌生人可以是见义勇为,可是亲属这个就不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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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人 赞同楼主的每句话 不对 是每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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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看到禽兽正在伤害我所爱的人,我会果断给他后脑一锤子,这种情况判我防卫过当我会上诉。报警等警察来??no!!等警察来黄花菜都来了。
如果我来的时候已经时过境迁我会把禽兽绑起来虐,用消毒过的针刺他拔指甲什么的,精神上折磨他,一定让他求生不得求死无门,这辈子想起我都有阴影,做司法鉴定这种最多算个轻微伤,我也不用承担多大责任→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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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判重了
有人说打他一顿或者别砍死, 那个时候她男人还能有理智可言?? 难道他一边砍人一边盘算着砍哪里砍不死?? 这样才更可怕吧 强烈支持改判!!!!!! 楼主去微博弄个话题什么的,我们帮你投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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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招待所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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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把这定性为激情杀,少叛几年好了,怎么可能跟没事人一样,啊我跟你打官司,打几个月,让法律制裁,阉了他,大不了人身伤叛几年,而且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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媛来如吃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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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任性怎么着 2015-06-16 17:05:35.0
我觉得吧,这事搁哪个男人身上都会把他打死的吧,不死也得残,停止侵害了再动他就是报复了,妈蛋,那种情况下谁冷静的下来,这哥要是有机会出狱,应该把法官妻子给强奸了,然后法官要动手了,就停止侵害,看看法官怎么办??开玩笑啦!!别当真 ————————————— 默默的赞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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媛来如吃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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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郡人 2015-06-16 18:16:13.0
这个丈夫这叫激情杀人,动机和处境都非常值得同情和理解,个人觉得只需判社区劳动20小时就行了。 不过法律好像总是在跟受害者过不去,所以判受害者丈夫死罪貌似都有可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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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道初心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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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觉得杀人过了,人家死的轻松,你他妈还要坐牢坐到死,把那人打重伤,或者QJ他,绝一点的砍下JJ。都比杀了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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