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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陵公安局扣押本人50万元政法委不肯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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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P孩RQ 发表于 2015-6-22 18: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江苏省委罗书记你好:
  本人江苏大丰市万盈镇殷灶村二组姚同生,身份证号码:320926196206274037,手机号码:18761213468。
  泰州市海陵公安局在2010年扣押本人保证金50万元,事后我多次向海陵公安局讨要,说是给了法院,我在大丰市万盈镇信访办工作人员朱正华的陪防下来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上访,接访领导看完材料后当时要求江苏省高院信访驻京办事处接访领导处理,江苏省高院接访领导看完材料后对我说:“扣押单是公安局的,叫我找公安局要钱”。我再次来到了江苏省公安厅上访,接访领导看完材料并和海陵公安局电话了解后,对我说是海陵政法委不肯给,公安局管不了政法委并要我找江苏省政法委,谁都知道省政法委的大门老百姓是进不去的,本人再次通过行政诉讼,由于海陵政法委再次干预,最后还是由海陵法院驳回。老百姓要求不高,关于50万元不管是罚款还是没收还是上缴国库,还是被领导嫖娼划掉的,老百姓只求给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