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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惨烈车祸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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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wj 发表于 2015-6-22 23: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觉得超速是肯定的,市区路面一般限速60以下,宝马的速度一看就知道超速了。至于说是200公里,我觉得那也是扯蛋,即使他是740,如果200公里时速撞上任何车,都不会是照片上那种情况。任何车子,只要速度超过120,无论正面撞上什么车,驾驶人都是必死无疑的。说他速度200以上只是为了证明驾驶人是如何的丧心病狂,可是即使是这样,按照我国的刑法,也不会判死刑的,所以有没有200公里其实没啥意义。
  至于玉米粉还是白粉,我们这么说吧,如果是一袋白粉,这点重量按照我国的法律肯定够得上死刑了,但是反过来想,一个能够搞定警察把白粉说成玉米粉的人,一定是非常有钱或者是非常有关系的,这种人做什么生意赚不到钱啊,那么他还犯得着把脑袋别在自己裤腰带上,自己亲自开车运毒吗??而且这么重特大的案件,警察还敢把毒品说成玉米粉,他得冒多大的风险啊,除非那群警察也是贩毒组织的成员,所以从这点来说,我觉得警方应该不会瞎说,因为犯不着。
  再说说酒驾吧,我觉得这次那个司机承认酒驾没准还会判得轻一点,以前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一个家伙开着一辆白色的林肯撞倒了一个孩子,把他拖行了一公里多,把那孩子活活拖死了,被抓住后那个家伙也是否认酒驾,也就是说事故发生时他是完全清醒的,结果被判了故意杀人,没多久就被执行了。这次其实也一样,超速闯红灯,而且是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他清醒地知道他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酒驾还要大,那么判得没准也会更加重一点,大家说呢??
  至于说是顶包这次车祸完全够得上重特大交通肇事,超速加上闯红灯,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并且造成了2人或者2人以上死亡,交通肇事逃逸,又是发生在南京这个特别敏感的地方,还造成了这么坏的影响并且这么多网友关注,估计应该会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和交通肇事罪,20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是跑不掉的,南京的法官本来名声就不好,这次哪里还敢瞎判啊。那个被抓住的好歹也算得上一个小老板,也有一定的资产,是什么样的关系才能让他抛妻弃子地去顶罪坐几十年牢呢??呵呵。如果他真是顶包,在判决书下来后大家说他还能顶得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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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vmwj 发表于 2015-6-22 23: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知道南京人完全没有系安全带的意识,我每次去南京出差,只要打车,就会发现那个安全带至少3年以上没人用过,每次看到我系安全带,的哥就会以非常奇怪的目光看着我。我一直在想,被撞车里那2个人,如果系了安全带,没准就不会被甩出车外,没准现在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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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阿阿萨 发表于 2015-6-23 01: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有理,还有一定要系好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