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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平在任丽水市主管拆违工作的第一把手期间滥用职权,带头在丽水市和家园小区非法搭建多处违章建筑。和家园第7幢的501和601就是丽水市建设局局长吴小平家的房子,是用吴小平妻子的姓名登记的。
和家园小区在丽水市妇幼保健院的北面。和家园南门的前面就是城北路,和家园的西面是紫金北路,和家园的东面是寿尔福路。从和家园的南门进去,第二排中间右边的是第8幢,第二排中间左边的是第7幢,第7幢在第8幢的西面。 和家园7幢北面左边的501和601是吴小平家的房子,北面右边的502和602是没有违章的遵纪守法户的房子。南面右边的501和601是违法乱纪户吴小平家的房子,南面左边的502和602是没有违章的遵纪守法户的房子。西面的502和602是没有违章的遵纪守法户的房子,东面的501和601是违法乱纪户吴小平家的房子。和家园7幢的南面和北面都是左右对称的,东面和西面的建筑结构也是一样的,把两者一比较,哪里是违章建筑就一目了然了。 在“三改一拆”政策的指引下,丽水市许许多多的党员、干部和群众都积极的配合政府的工作,自觉的拆除自家的违章建筑。唯有吴小平在和家园小区带头抵制“三改一拆”政策,破坏和阻碍丽水市的“三改一拆”工作。 丽水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按照规定对吴小平进行了查处。今年的3月14号,丽水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向吴小平户发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吴小平搭建违章建筑,违反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根据该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要求于3月18号17时前自行拆除违章部分。决定书同时明确,“逾期不拆除的,将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实施强制拆除。” 吴小平却要指马为鹿、指牛为鼠的说他家的违章建筑是“轻微违章”。 希望全体市民积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监督的权力,为建设法治丽水和文明丽水作出应有的贡献!! 注释:打上红钩的部分我认为是吴小平家的违章建筑。 翁康军 身份证号码:332501197009156735 手机号码:13967059296 QQ:22767013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