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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拯救您?献给马鞍山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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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雪无痕NX 发表于 2015-6-23 19: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运气不好,遇到合同诈骗案,案件在当涂检察院静静的躺了14个月,忽有一天,某检察官发了一张不予起诉决定书,没有理由,弱弱的问了下检察官,这位爷说:您找律师来谈.后面的话咱给吓吞回去了,差点没噎死.没办法只好按法律程序去马鞍山检察院申诉,马鞍山检察院一脚把这球踢给了博望检察院,然后情况又来了,马鞍山让找博望,博望让找马鞍山,这球就这样踢来踢去,一晃又半年了,按程序该有决定了吧??可是还是没有,某检察官说,期限内的最后一天给你决定书??这效率,汗啊!!更汗的是,这位检察官大爷给的理由是,案件的确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个人认为证据不足,还是不能起诉,敢情这个大爷把他自己当涂法了,想怎么认为就怎么认为,黑的白的全在他一时高兴!!神哪,请您派个天使来救救这些自认为是王法的爷吧!!让马鞍山的天空能更蓝一点,天使您带走这些乌云吧,还我们一片晴朗的天!!

  案件事实证据充分,公案机关的起诉意义书写的也很具体,证据链完整,基础事实清楚,安徽省高院关于合同诈骗的文件,刑法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证据的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已补充侦察完整,而就是这样连检察官自己都无法找到不起诉的理由的案件,他却非要毫无道理,或者毫无理由的个人认为,法是青天,这位敢将自己比作天的爷,难道真的无法无天吗??我们拭目以待,人要做,天在看,相信在国人法律意识提高,国家司法制度日益健全完善,你这位爷如果原本是条虫,相信有会被打回原形一天,妖怪,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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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踏雪无痕NX 发表于 2015-6-23 20: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已顶自己,怎么分享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