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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为了逃避对众多员工理应承担的责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将员工卖猪仔,吃人的劳务派遣吃掉了多少国家财富??????!!!!!!
例如国企中石化广东佛山分公司与广东省劳动协调指导中心签订《劳务派遣代理协议书》以所谓劳务派遣的形式将原中石化佛山招聘及雇用的员工身份改变成为派遣的劳务工,完全是为单方降低其用人成本、逃避对众多员工理应承担的责任,这些企业谈什么社会责任感。 中石化佛山分公司仅08年2月份给这所谓的派遣方“广东省劳动协调指导中心”2316人*35元/人=81060元,一年972720元,2011年这派遣方又向中石化佛山提价人头费收45元/人, 吃人的派遣方每年仅从国企中石化一个市分公司蚕食掉百万多元,整个广东、全中国又多少呢?? 还有广东省劳动协调指导中心可能利用“广东省对于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有关政策,补助资金”。国家政策按人头平均补助1400元,若能广东省劳动协调指导中心又从国家这里拿到多少??若能仅中石化佛山市人员有2316人*1400元/人=324.24万元补助金,中石化在全国将多少员工变成派遣工呢?? 多年来所谓的派遣工都是中石化佛山招聘及办理入职手续,各员工从不知道这所谓的派遣方是何物,更谈不上广东省劳动协调指导中心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