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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是一名80后,平常喜欢养些小狗小猫,今年3月23日,她在某宠物店看上了一只2个月大的哈士奇雌性宠物狗,售价1150元,爱狗心切的她毫不犹豫就将狗买了下来。将小狗买回家后,自己对它悉心照料,岂料该狗在当晚就出现拉稀,
此后几天都精神不振,第5天就开始剧烈地呕吐,并严重拉稀。看到这种情况,王女士第6天一早就带着小狗去江门市动物 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做诊疗,经诊断小狗是犬瘟、犬细小病毒双重感染发作。王女士为小狗医治用了940元,心想新买小狗就 发病,事有蹊跷,第7天晚上就找宠物店理论,宠物店老板刚开始还答应为小狗的犬疫病全权负责,还叫王女士在隔天早上 带小狗前来解决问题。奈何小狗在第8天的早上就断了气。 这时王女士与宠物店老板再次理论,但宠物店老板表示货品出门不退换,不再承担小狗的赔偿责任。王女士认为宠物店 明知小狗染病但还是出售给消费者且拒绝赔偿,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于是向江门市蓬江区法院提起诉讼。 最终法院对王女士请求返还购买犬只的损失1150元以及治疗犬产生的医疗费940元予以支持,诉讼受理费亦由宠物店承担。 | |
只能挣脱怀旧,是两颗会痛的石头
元宵节假期大家玩的开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