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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印花税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凭证上贴具印花税票后要对已经粘贴过的印花税票自行注销或者划销; 财务主管总结以下几点: 一、纳税人有印章的,加盖印章注销; 二、纳税人没有印章的,可用钢笔(圆珠笔)在印花税票上划几条横线注销; 三、注销标记应与骑缝处相交叉; 四、所谓骑缝处是指粘贴的印花税票与凭证及印花税票之间的交接处。 五、汇总交纳印花税的凭证,必须盖章注销。 所以,根据以上,首先应该在贴于帐本扉页启用表(填写完整)右上角的印花税票用公司公章(公章实在找不到,第二才是财务章,因为帐本是公司的,非财务部门的)沿骑缝处盖章注销。如果是个体户,没有章,只能划几条横线(必须横线)注销了。 会计人员整理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