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贻芳:忠言逆耳啊!(六) ——母亲节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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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超球体王首 发表于 2016-5-7 07: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贻芳:忠言逆耳啊!()
——母亲节有感
有句话,党啊!妈妈。
有首歌,祖国!母亲。
有俗语,百姓!父母。
    然而,大亚湾中微子项目研究团队,耗费国资上百亿,在明知实验结果完全错误的情况下,故意掩盖事实、学术造假,骗取国际巨奖。
    其行为,实则害党、祸国、殃民,贻害无穷。它颠覆了整个世界物理架构,是彻头彻尾的伪科学,是对人类历史的巨大犯罪!
    其危害,绝不亚于上千个核弹“小男孩”爆炸。
    更有甚者,一发不可收,还在继续“忽悠”国家相关领导抛巨资于江门中微子实验项目。
     王贻芳(昨天下午4时电话里你叫我找他们去。真是不打自招!)你们真是不孝啊!
有诗为证:
      打油诗
伤害母亲子不孝,
极名生财须有道。
中微实验错始终,
国法无情真必要。
演帝居士王首
20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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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四维超球体王首 发表于 2016-5-9 09: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贻芳(昨天下午4时电话里你叫我找他们去。真是不打自招!):你们真是不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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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四维超球体王首 发表于 2016-5-9 19: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纪检委、检察院该为国为民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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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四维超球体王首 发表于 2016-5-13 21: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讨个说法怎就这么难?
乡政府拖欠老百姓工程款,闹到法院打官司,法官主持调解,欠款数额以乡政府财务出具的数据(有公章有领导签字)为准。调解书生效后,老百姓按调解书的数额向县财税部门上交税款,向承包公司缴了管理费,乡政府两位主管领导分别在完税发票上签字同意支付。在要求具体兑现欠款时,乡政府却说钱不够、调解时钱算错了不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理。在市政府法制办主持调解的情况下,县法院一边调解一边立案,同一天却寄出两份不同性质的再审通知书。没有权威的审计结论,也不见有某位乡干部因工作出错被处理,法院判决随意采信乡政府财务出错说辞,判我老百姓败诉,二审维持原判,还说该案涉及国家利益,我老百姓只想拿到乡政府拖欠的工程款?乡政府的大红公章说出错就出错,法院的司法文书说改就改,要执行要判决法院说了算,我老百姓怎么办?讨个说法怎就这么难?
案由:2006年,申请人饶富民等人承包了青田县三房至下庄康庄公路工程的施工,该工程以季宅乡政府为业主,工程于2009年竣工,2013年验收,申请人多次向季宅乡政府催讨工程款未果,后起诉到青田县人民法院,欠款数额最后由乡政府财务到县里核对后提供的数据为准(经乡政府领导审核,盖上公章),2014年1月24日,以乡长杨丰和副书记沈光武为代表到法院签字调解,调解书当日生效。事后,申请人按调解书的数额1512726元向县财税上缴了税款,向承包公司缴了管理费,接任乡长叶玉勇和副书记沈光武都在完税发票上签字同意支付。当申请人要求乡政府依法履行法院调解书义务落实付款时,乡政府领导说账户只146万元,要求申请人放弃不足的5万余元,申请人只同意延迟支付,乡政府不理;事后追讨一次数额少一次,最后竟讲到只能给109万元。4月30日,以案件原告叶军民、饶富民的名义向青田县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及时冻结了乡政府的账户,后叶军民(当地村支书)被乡政府做工作,于5月6日一人擅自到法院执行局拿回申请,事后并向其它股东明确说明他放弃申请、放弃权利(合股情况附后)。股东饶富民、邱玉雄(股东陈利标亡故由邱玉雄全权代理)、饶文飞思想一致,要求青田县季宅乡政府依法履行法院调解书的义务。申请人饶富民、邱玉雄先后多次到法院执行局要求启动强制执行,法院不立案。6月18日,法院还叫法警强行将申请人饶富民推出执行局办公室,致手臂受伤流血。6月19日,申请人饶富民、邱玉雄又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立案,立案庭也不理;6月20日,饶富民又到立案庭反映,仍然说领导不同意立案。6月25日、7月11日,申请人饶富民、邱玉雄先后又到青田法院执行局,冯林信局长仍然不理。
自原告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法院冻结账户时,乡政府就一直往法院跑,并申请法院再审。原告饶富民先后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法制办反映情况。市法制办曾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一次调解,当时乡政府自愿在1091147元的基础上补给饶富民等人12万元,当时饶富民认为太吃亏接受不了。后经人劝解,到市法制办表示接受,没想到乡政府又说钱不知在哪,没想到又是一句空话!后来青田县法院又出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院却作出了立案再审决定。2014年11月12日,饶富民同时收到两份不同的立案通知书,一份是(2014)丽青民再字1号,再一份是(2014)丽青民监字第3号。乡政府说财务出错一辞,百姓怎么理解得了呢?县、乡财务信息化连动,法院调解时又上下多次核对,40多万元的大数额,为什么到法院执行时乡政府才有人发现出错呢?时间跨度竟然那么大?没有权威的审计结论,也不见有某位乡干部因工作出错被处理,或玩忽职守被追刑,乡政府的这般“自言自语”却被青田县人民法院随意采信了,市中级法院仍一错再错,维持县法院的判决,还说该案涉及国家利益,我老百姓只想拿到乡政府拖欠的工程款哪?在法院审判期间,就有人说,这个官司肯定是输的,青田副县长都出面了,法院要挺政府,官司就很难打了;再说青田法院院长在二审期间已调任中院副院长了,这官司还怎么打呢?我们真的是被言中了吗?我们相信乡政府,乡政府领导的签字和公章说没用就没用;我们相信法院,生效的调解书说撤就撤,要判就判。没想到一条短短的康庄路竟演变成一条长长的官司路!一个工程,一个乡政府财务竟有两本不同的账;一个案件,一个法院却有两个不同的结果。乡干部想给多少就多少,法官想怎么结就怎么结,权力真任性啊!至今也不见一位干部为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着过急!也不见一位干部为自己有错而担心!更不见一位干部因本案颠三倒四而受影响!我们老百姓是靠自己劳动付出过日子的,怎么经得起官司马拉松比赛般的折磨!工程款拖至今日未拿到,为打官司又累加新债,我们的路在何方?我们老百姓坚信党中央的法治阳光一定会照到我们底层老百姓的!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特请求各级领导关心过问,该工程尚欠款974633元,其中农民工资和原料款663038元!农民工欠了多年,我们有罪啊!饶富民因欠债外避他乡多年,有家不能归,我老百姓该怎么办?
期盼:政府大红公章有权威!
      法院调解书不成“白条”!
      百姓能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中南海的东风吹遍祖国各地!
说明:1、浙江省委巡视组已经受理该案。
      2、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丽青民再字第1号;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浙丽民再终字第1号,中国裁判文书网可查。
       3、通过“饶富民”可在网上搜索相关很多内容


                             报告人:饶富民(18358818855)
                                     邱玉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