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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就好xx 发表于 2016-6-19 10: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兴江乡,塅水村,拱桥组。村民申诉
     关于当地政府负责人,把本组林地1500亩审批给外地人经营,年限三十年。

详情过程,村委书记陈凡明,村小组组长陈立全清楚,但村民没有人参加签订成交合同,村民也没拿到成交金额。村民今年正月才得知山林权证变更给了外地人。现老百姓没林地种植,影响到本村小组的子孙后代收入问题,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那些审批材料负责人给老百姓带来悲残的局面,现在本来是法制社会,中央新闻有这一说法,叫治一方水土,养一方百姓,但我们当地政府有个别人物,谋私利益,没考虑老百姓的生计问题,他们把老百姓的经营林地,经营权证收集起来审批给外地人,他们把林权证拿去银行低押贷款兑现,已有七年之久,也没把林地开发种植,反而把林地押在银行睡眠。

村民申诉代表人:                                                   
陈立金,187 7979 6191
谢名祥,151 7909 0856  
廖承金,133 3265 1267
陈道华,159 7074 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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