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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交通事故处理中队办案民警陈偲“乱作为”办案不公、草菅人命
认为办案民警陈偲办案乱作为有以下几点 1 肇事驾驶员潘家强交通事故致一人当场死亡,办案民警陈偲当时不到24小时就把肇事驾驶员释放 ,认为乱作为。 2 道路监控及旅游大客车行车记录仪,办案民警陈偲没有实际去调查有没有,光听肇事驾驶员说没 有就武断说没有,不实际调查乱作为。 3 死者家属提出目击证人,证实死者当时正常直行骑摩托车,办案民警不采纳,说“来一千个证人 来证实都不管用”,只听肇事驾驶员一面之词,说死者左转弯,按理驾驶员作为肇事者说的话不能作为 证言,办案民警不按法定程序证人、证言为依据乱作为。 4 死者家属提出行政复议,在复议过程中,办案民警就把肇事大客车放走乱作为。 5 肇事大客车严重不按规定车道超速行驶,越过双实黄线到对方直行车道,斜着把骑摩托车人撞十 几米远,致人当场死亡,办案民警不以事实为根据,想当然通过臆断,认定死者承担50%责任(事故现 场有照片为证),办案民警陈偲认定事实不清乱作为。 现告布社会,请大家评论,办案民警陈偲办事公平不公平。有没有包庇肇事驾驶员逃避刑事责任的 行为,还死者一个公道,请好心人转发此贴! 如果有好的评论和建议,请与我联系:157056911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