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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土拍新规”可有效控制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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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89 发表于 2016-10-20 14: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位于江宁和江北的9宗地块已正式挂牌,这也是南京楼市调控新政后首次土地拍卖。在拍卖中南京市新增一项规定,房企与股东、子公司不得竞拍同一地块。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南京土地管理部门针对开发商的资格审查更为严格。比如红木林户型图
本次南京出让地块中的商住用地的拍卖虽然和以前一样,都设置了现房销售起始价以及最高限价,仍然采用现房销售和摇号的规则。但此次“竞买资格”中新增了“房企与股东、子公司不得竞拍同一地块”的内容。同时,通过摇号取得地块的竞买人也不得参与同一批次剩余地块的摇号竞买。这在全国土地拍卖中还是比较少见。
  以往,房企与股东、子公司可以竞拍同一地块,从而使南京在不久前的一次土地拍卖中,出现了64家房企摇号拼抢江宁区1宗地块的现象。由于房企与股东、子公司原本属于同一个整体,参拍的股东和子公司越多,成功的概率就越高。随便哪个股东和子公司拍到了,反正都在总公司的篮子里,最后还是总公司调配。这样可能会让投机取巧的公司占到了便宜,而一些老老实实只是母公司参与竞拍的企业来说,就吃了亏。
  同一家公司派出多个股东、子公司参与竞拍,还可以在竞拍过程中相互串联,控制土价。想拿时,把价格压下来。不想拿时,又哄抬,这样使地价越来越高。如果某家公司通过用多家子公司连续在同一区域拿到多块土地,就等于把其他公司赶出了当地市场,也就有了该地段的房价的话语权,结果把虚高的地价负担全部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南京土地管理部门严把开发商资格审查关,把同一家公司与其子公司视为整体,从而可以在竞标过程中防止作弊,防止串标,使土地竞标更公正、更合理。使房企之间在土地竞拍中良性竞争,有利于土地市场逐渐回归平稳。
南京明确“房企与股东、子公司不得竞拍同一地块”,只是迈出了第一步,假如能够明确一个公司只能在一个区域每次只能参加一宗土地的竞拍可能更好一些。在这方面,安徽合肥市政府在近期出台的房地产系列新政中就规定,竞买人报名参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的居住用地竞买时,每次拍卖会仅限参与其中1宗居住用地的竞买。这样,可以使房企在房屋出售时,房价的话语权不再掌握在一个开发商嘴里,而是根据市场需求,理性定价,减轻民众的购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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