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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山东潍坊一位居民。在买新房办理贷款时,被告之:房管局要按照贷款的数额及年限收取一定比例的担保费。即:由房管局为客户提供担保,在贷款人不能及时还贷时,由房管局催收。
经过调查,山东潍坊房管局内部私自成立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垄断潍坊市所有住房贷款, 强制收取担保费用,而银行方面却不认可该置业担保公司,理由是该置业担保公司只收取担保费用,却不履行担保责任,对于银行认可的担保公司所做担保业务,房管局却以种种理由拒绝为该笔业务作抵押,作为国家职能部门,房管局利用职权私自成立以赢利为目的的担保公司,并为其他担保公司设置种种障隘,为广大买房贷款群体增加负担,置国家政策于不顾,控制潍坊市几乎所有的银行系统和担保系统,致使银行和其他担保公司被严重制约,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业务秩序。国家出台预售款监管是为了保证广大居民购房利益,而不是给某些职能部门或个人牟取暴利,希望有关部门能出面调查并解决此事,尽快规范业务秩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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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好贴,房管局就是黑,按理说你当担保在银行业主就不用再抵押房产证了,可是房产证还要抵押.这担保有什么用?到时候业主还不上贷款你能担保了吗?告诉你,你们房管所这么干严重违法,早晚会出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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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希望如此吧.他们这样做权利受到侵害的是那些买房的消费者.真希望有关部门能出来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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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乱收费该治理,买房子本来就花好多钱,还要接受这种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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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顶起来!打倒一切剥削老百姓的坏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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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叫中国特色,生在新中国,活在新中国!
归根到底,好好工作,多挣钱!受压迫的总是穷人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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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物后人,担保法规定。。
所以,这担保费收的真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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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说得太对了,这个担保费的问题应该反映到国家审计署和焦点访谈等部门和媒体,因为就是太不合情理了,而且好像是从03还是04年就存在了,只不过一直没有人意识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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