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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光明小区居委要毁坏景观建收费停车场真不道德 一个车位一年6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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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有权利收费吗??收上来的费用干啥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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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哪有这个权利啊,物业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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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小区是旧小区物业化管理改造第一批。我觉得有物业挺好的,要不小区车越来越多,外面的也来里面停乱七八糟的。就咱小区那几块野草地还叫绿化啊..。要不是大妈们种菜啥的把野草拔了不知道多出多少耗子蚊子。有物业规范化挺好还给收拾收拾楼道卫生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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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的土地、公共设施,属于小区居民共同所有。处置权属小区居民。
但是如果规划的时候,就是停车位的,除外。 ——物权法。 按照光明小区的情况,当属小区居民共同所有。所谓某委会,无权利这样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