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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我们如何做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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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夕 发表于 2013-10-22 20: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年头,我们如何做笔者??
  2000年,我在西安一家报社做笔者,同城有一家报社因为经营不善而濒临倒闭,拖欠笔者工资三个月,年关将至,每人发放300元,让购买年货回家。这家报社的笔者和我聊天时说:“俺们笔者整天给人家维权,而到了自己的权益得到侵害,毫无办法。”
  2005年,我在南方一家报社做笔者,一个同事因为一篇稿件而得罪某位落马高官,落马高官的下属来报社交涉,报社领导唯唯诺诺,后来,这位同事被报社开除。在饯别时,他流着眼泪说:“以后一辈子不写批评报道了。”
  2007年,还是在南方某报社,一位同事因为在一篇数千字的稿件中写错了一句话,存在一点失实,有关部门将报社领导叫走,勒令该笔者停职反省。一月后,该笔者被开除。
  2009年,南方某报社,依然是我供职的单位,一位同事因为采访的时候,没有录音,结果稿件见报后,对方不承认他说过这些话,诉诸法庭,该笔者被罚款,报社也登报道歉。
  在当下的中国,笔者不是无冕之王,笔者只是一种职业,和这个社会上的千百种职业一样,而且这种职业要特别小心,特别谨慎,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稍有不慎,就会给自己带来灾难,甚至是灭顶之灾。
  这个时代,不排除有吃拿卡要的笔者,不排除有敲诈勒索的笔者,但是,也不能排除有为正义而奔走的笔者,为理想而疾呼的笔者。
  笔者戴着镣铐跳舞,请大家对笔者多一点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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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待佳音_ 发表于 2013-10-23 03: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连笔者都这样,我们只有沉默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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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靡 发表于 2013-10-23 09: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陈永洲案”中,中联重科口口声声说陈永洲没有来他们公司采访,属于虚假报道。这一点不正确。
  像陈永洲所写的这些报道,应该属于暗访稿件。
  我作为一名十余年的暗访笔者,知道暗访的时候,绝对不能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暗访笔者将暗访对象摸了个底朝天,而暗访对象还在叫喊他没有见过暗访笔者。
  岂不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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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994382 发表于 2013-10-23 16: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职业都是为了生存的手段。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只是文字游戏。实际上还是恭维的话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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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079512 发表于 2013-10-23 22: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笔者这行是要讲良心的!!有的笔者的确会让人大跌眼镜!!采访时说一套,登报时却断章取义!!这种烂笔者挺多的,收拾一下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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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慧宝贝 发表于 2013-10-24 05: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多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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ヤ娜℡↗ 发表于 2013-10-24 11: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由警车直接跨省抓捕,于法也不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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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girpenji 发表于 2013-10-24 18: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幺傻:
  你一天怎么就知道抱怨呢??
  你在互联网上当写手,就抱怨有“五毛”要毁你贴
  你当作家,就抱怨稿费低
  你当笔者,就抱怨待遇差,人身安全没保障
  心中太多怨念,无助于身心健康,做人心态要阳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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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占占 发表于 2013-10-25 01: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1025 00:05:26  风影君是李先生的忠实粉丝,一路追随李先生,且时时不忘跟他嘘寒问暖。
  风影君是位女士吧??暗恋李先生多久了??一直不好意思表白??还是另有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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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缘莲生 发表于 2013-10-25 07: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果长沙警方行得端走得正,为什么对陈及陈妻谎称“你家失窃案有新进展,来警局一趟”??就凭这一点,长沙警方就心虚,严重违法。既然有理由抓人家,为何抓捕过程如此漏洞百出、见不得光????什么时候警方抓人用得着如此鬼鬼祟祟、谎话连篇????这不是暗箱操作是什么??长沙警方是黑社会????
  如此丧心病狂、诡称失窃案有进展、不远万里用奔驰商务车非法抓人,恨不得马上割掉陈笔者舌头、双手,足以说明该笔者揭黑文章一针见血、击中中联重科某些高管的要害
  长沙警商勾结看来不是虚传
  抓陈笔者的时候,长沙警方是否持有局长签发的拘留证或传唤语??是哪位局长签发的????
  顺便说一句。本人直觉:陈笔者家失窃案由长沙警方一手策划并实施,否则根本骗不了陈笔者去警局长沙警方也根本无法抓捕抓,“过程不到10分钟”,是堂堂正正行使执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