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孙楠向前妻买红妹索要孩子抚养权

[复制链接]

21

主题

-21

回帖

0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0
boya82911 发表于 2013-10-25 15: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以及财产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离婚一年后认为孩子应该由自己抚养,孙楠将前妻买红妹以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将2个孩子的抚养权判归其所有。
  孙楠在起诉书中称,2000年,他与买红妹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一女。后因双方感情不和,于2009年3月23日协议离婚,女儿、儿子均由买红妹抚养,我定期支付抚养费。现在他认为孩子由他抚养更适宜。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孩子由他抚养。
  当您遇到劳动纠纷等相关法律问题时,可直接进行律师在线咨询或登录九问律师网进行相应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