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源巴黎都市小区业主爆料:物业私自将小区内景观池承包给第三方 对地下车库违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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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fcc 发表于 2017-6-26 15: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明是小区内的景观游泳池,却要外人来管,门票又挺贵的,凭什么?”近日,家住合肥佳源巴黎都市小区的业主在网上爆料,称他们小区内的景观游泳池被物业私自承包给外面的商户做游泳馆,并对地下车库违规改造,严重影响了小区内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

业主爆料:

小区内的景观游泳池被物业私自承包给外面的商户做游泳馆,并对地下车库违规改造,严重影响了小区内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

(图片来源业主网上爆料:小区景观游泳池)


(图片来源业主网上爆料:地下车库被违规改造)


(图片来源业主网上爆料:地下车库被违规改造)


(图片来源业主网上爆料:地下车库被违规改造)


(图片来源业主网上爆料:游泳馆宣传单)

游泳馆外包的事情,在合肥12345政民直通车投诉信件里发现,位于蜀山区的新华学府春天小区业主投诉原开发商将游泳池填充连同会所一并租给外单位开设幼儿园。

(图片来源12345直通车投诉信件截图)

投诉:  位于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318号的新华学府春天原开发商要将小区的游泳池填实后连同小区会所一并租给外单位开设幼儿园。本人认为:1、游泳池为小区业主共有,开发商没有权利将其填充并对外租赁开办幼儿园。2、小区会所为所有业主休闲娱乐的地方,开发商没有权利将其填充并对外租赁开办幼儿园。

回复: 经南七街道丁岗社区办理,小区内的会所和游泳池在购房合同里约定归出卖人所有(开发商),目前开发商委托第三方对会所进行改造,准备改造为幼儿园。蜀山区住建局、南七街道和丁岗社区于4月13日对学府春天会所建幼儿园进行检查,要求施工方需到蜀山区住建局进行二次装修报备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目前施工方已暂停施工;


小区物业是否有权利将游泳池承包给第三方?

小区泳池到底能不能市场化运作,租凭给第三方?关于这一点,主要看产权属于谁。建议业主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如合同约定小区配套设施属全体业主的,则产权归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对外发包。物业公司如果要对外开放营业,必须通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且经营所得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未经上述程序擅自发包,业主有权要求解除承包合同。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小区区划内的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关于公共设施的管理规约属于全体业主过半数同意。因此,如何管理使用该游泳池,应该由全体业主过半数同意才可以对外出租,业委会或物业管理企业无权擅自出租。

原文:https://www.zaf.cc/news/show-5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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