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技术人才申请都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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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j818818 发表于 2017-7-5 17: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相比美国投资移民要巨额投资以及漫长排期来说,美国技术人才移民虽然在技术上要求更高,不过相应的也有着更加优厚的条件,可以说是美国移民的捷径。

美国技术人才移民(EB-1)主要分为EB-1A(杰出人才)、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和EB-1C(跨国公司经理或总裁)三类,那么他们分别有哪些条件呢?

第一类(eb1a)、具有特别能力者技术移民美国条件:指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和体育领域中具有超出普通人能力的人。国际大奖的获得者或国内符合一定条件者。例如:运动员、演艺人员、艺术家等。

第二类(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技术移民美国条件:在某一学术研究领域中取得杰出成就的教授或研究人员。至少三年以上的教学或研究经验。曾接受过有任职期的研究职位。

第三类(eb1c)、跨国公司行政主管或经理技术移民美国条件:此类人员无须劳工证,其向移民局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在职证明。工作经历,工作调派令,薪金记录,加盖母公司的印章和领导签字,以证明雇主的资格及申请人的资格。 没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具有高于所从事领域普通专业水平的专业人员。有学士学位,专业工作经验5年以下也符合要求。例如律师、会计师、医生、工程师、化学家等。

对于第一类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条件,这里就不再赘述,有兴趣可以到美捷达移民官网查看相应条件和具体流程。下边着重介绍一下后两种移民的条件要求——eb1b以及eb1c。

优秀教授或者研究员(eb1b)申请要求:

从事教学研究至少3年时间,申请到美国需要继续在高校或者高等教育机构从事教学工作。同时需要美国雇主的工作邀请,并满足以下中的2条。

因为突出成就获得重大奖项的;

申请人为某一注重协会成员特殊成就的行业协会的成员;

在专业刊物上由别人发表的关于该申请人在学术领域上的成就的文章;

独立或者作为评估组的成员评判他人学术工作的;

在该领域做出科学或者学术贡献的;

在国际性质刊物上发表学术书籍或者学术文章。

跨国公司经理或总裁(eb1c)申请要求: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前3年内在美国境外的子公司/母公司/海外机构工作至少1年,申请必须到同一家公司在美国境内的公司继续从事管理或者行政工作(即在境外和美国境内是同一个雇主,或者同一个雇主的子公司);

其实,具体材料准备以及流程要根据申请者自身情况决定,对于大部分走技术移民途径的申请人来说,一定要突出自己的“杰出性”,这样才能在众多申请者中脱颖而出,所以,有针对性地准备材料和面试就显得尤为重要。最后衷心预祝各位申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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