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都搬了,你为什么不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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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律师 发表于 2017-9-1 16: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防房被拆,合肥一名叫张鹏芳的女子将自己困在楼顶,一年未洗澡也未能守住。对此,网友们的说法不一。

出乎意料的是,与以往一边倒向钉子户、倒向弱势群体的评论不同,这次大部分网友都认为,别人都能搬,为什么你就不能?你不搬,说明你太贪婪!你不搬,害得别人也得不到拆迁安置!只有少数网友认为,房子是自己的,不卖还有错了?还得考虑别人的感受?自己的东西不卖还成罪人了?
孰是孰非,很难分清。但是,我们从这则新闻里发现了一个细节:这四年期间,几个房屋主人曾经上诉至法院进行诉讼,并且赢得了诉讼,但现状依然没能有多少改变。这期间,当地也多次找张鹏芳,但并无进展。

这给不少网友造成一种误觉:因为张鹏芳一人不肯搬迁,耗了四年,导致所有邻居无法安置,邻居因这个事情起诉张鹏芳并赢得了胜诉。事实上,如果仅因张鹏芳不肯搬迁影响了邻居安置,邻居不一定有权利起诉她。

深圳曾想开个先河,拟规定“钉子户”不超过5%,开发商可申请强征,但受到了广泛批判,认为这容易导致“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

邻居起诉她,很有可能是因为:她在楼顶私自搭建棚子并居住,涉嫌侵犯公共用地,或侵犯了相邻权。

在这个事件当中,张鹏芳其实处在一个相当被动的局面,整整一年没有洗澡,苦苦抗拆,不但没有得到同情,相反还陷入了人民舆论的汪洋大海之中。

为什么?因为她盲目维权,任性维权,不依法维权。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或者拆迁不合法,她可以启动法律程序。不通过启动法律程序解决问题,而是私自占领房顶,让整个楼里的人长期得不到安置,造成邻里关系破裂,这是一种非常不理性的行为。

在遇到拆迁的时候,不能心存侥幸,认为“不签协议政府就拿我没办法”。因为,政府一旦做出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没有提起行政诉讼,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到了这个时候,张鹏芳的抗拆行为就有可能涉嫌违法。

但是,如果张鹏芳的房子没有达到被拆迁的法律条件,拆迁方采用非法、暴力、威胁的方式进行拆迁,张鹏芳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新闻报道,拆迁方在凌晨3点摸进窝棚,按住手脚将张鹏芳带下楼。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3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仅凭这一点,拆迁方行为已涉嫌违法。张鹏芳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别人都搬了,我到底要不要搬?这是一个涉及到自身重大利益的问题,有时候确实会存在选择障碍,也会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境地。

在现实中,有的拆迁户往往在听了其他拆迁地区的“经验”之后,迷信会哭的孩子有糖吃,大闹大得利,小闹小得利,不闹不得利,采取“闹”的方式来维权。这种方式有时候可能会有一定的用处,但也可能像张鹏芳这样完全没用,甚至还会踩到法律的“雷区”。
这个时候,我们不但需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更需要律师或专业人员介入,帮助我们用法律的戒尺来研判自己的行为,用法律的武器来护佑自己的正当权益,维权不违法,有理有据、有条不紊地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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