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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公安部!@各大网络论坛!尊敬的政法法工作者和网络工作者们!别拖了,请举起法律锋利之剑,从速严惩一切违法犯罪恶徒!法治社会,绝不能把违法者罪行拖到大罪化小,小罪化了!害莫大焉!“违法必究、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是给老百姓说着玩的!
尊敬的政法工作者们!党和国家的法治建设何等重要?这么大的国家,法治科学发展举步为艰!不能有丝毫的懈怠!违法法必究,没有丝毫的宽限!不管原因如何,违法必究。法律面前才人人平等。执法的刚性不能有丝毫的弹性。有一必有二。有了一再有了二,执法就执不下去了。毁了规矩,破了法治!害莫大焉!慎 @北京12345和北京市公安局。百姓向你们举报投诉报警4年几百次,你们都不理不办,推诿扯皮。有警不出,有案不查,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有危不救!你们知道这也是违法犯罪吗?你们知道这是在践踏宪法法律的权威尊严和公信力吗?你们知道这是在迫害伤害老百姓吗?你们的迫害比杀戮百姓更残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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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政法工作者,你们是宪法和法律的守护捍卫者!你们怎能有法不依,有法不执,违法不究,司法不公,执法违法,违法执法....?老百姓要一个不立案的通知书和裁定书都给不了?这是对宪法和法律权威尊严及公信力多大践踏、污蔑和损毁?法律不是儿戏!别再开法律的玩笑了!别再干扰破坏社会主义法治了!
尊敬的政法工作者!4年几百次的报警报案、9个多月上百次的报警举报,老百姓就要一个不立案的告知书和裁定书,都要不来?这些真的讲不通、说不过去!这两个案件真不能再拖了!咱作为政法工作者真不能坏了规矩、破了法治!真不能这样作!慎思、慎行、作为、担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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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 @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12345 @北京政法 (尊敬的政法机关!宪法的规定你们执行吗?对宪法可有敬畏之心?)
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我们的案件中央扫黑除恶督导11组、最高检和公安部都已经接受了我们举报投诉!相信党和国家的法治!这些高级政法机关一定会秉公执法,公正司法。一定会给老百姓一个说法的,一定会为民除害的。忠告违法者们伏法!正义可能迟到,但肯定会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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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 @最高法 @公安部 尊敬的政法工作者们,法律不是儿戏!你们接到老百姓的报警报案举报投诉,就是接到了法律责任。不理、不查、不立是违法。包庇违法犯罪是违法。不要再开宪法和法律的玩笑了。越拖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越多,对社会主义法治干扰破坏越大。法律绝不能当儿戏!他们违法了!刘青山必杀!马谡必死!深思!
尊敬的政法工作者!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必须有勇士断腕的勇气、有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刀口向内,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没宽限、没弹性、没商量。这是宪法!他们违法了!刘青山必杀!马谡必死!深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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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多次强调和告诫: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这些人怎能置若罔闻呢?执法犯法、执法违法、包庇犯罪、顶风作案.....带头违法了,还不思悔改,一错再错,一犯再犯!真的无法无天呀!帖子涉及这些违法违规单位个人自省。顺势依法而为,方有作为!
尊敬的政法工作者:接到老百姓报警报案,咱得查呀,咱得救老百姓呀,咱得保护老百姓呀!你们有警不出,打砸抢时真出人命,你们不付这法律责任吗?都什么时代了,你们政法执法者还逆法治的潮流,做违反法治的事情?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一天,就对这个社会安全稳定危害一天。请从速抓捕犯罪分子。 尊敬的政法工作者们,这个帖你们看不到吗?还是受害人没有向各级政法机关报警举报控告?接到老百姓的报警投诉举报后,你们都有相关法律规范你们该怎样履行职责开展什么工作,你们为什么不遵循履行呢?为什么?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尊严,为了人民的安全感。请依法严惩犯罪分子! 尊敬的政法工作者!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必须有勇士断腕的勇气、有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刀口向内,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没宽限、没弹性、没商量。这是宪法!违法了!刘青山必杀!马谡必死!深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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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 @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12345 @北京政法 你们都接到了受害人的举报、报警、申诉和检举!按法律规定是必须给受害人一个依法的说法裁定的。你们回答我:法治社会:违法犯罪你们管不管?违法者付不付法律责任?法能不能向不法让步?谨记:宪法的生命在于执行!宪法的权威也在于执行!请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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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之殇,百姓之怨!这些不符合“中国之治”基本要求!中国知多少?
扫黑除恶!有伞必打!为民除害!!! 线索清零???????这是谁说的要线索清零?这个帖@公安部 @最高检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11组 @北京政法 @河北政法 政法机关看不到?还是受害人没有向公安部、最高检、中央扫黑除恶督导11组、北京河北政法机关报警报案?这个线索不清零? @最高检 @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12345 @北京政法 你们都接到了受害人的举报、报警、申诉和检举!按法律规定是必须给受害人一个依法的说法裁定的。你们回答我:法治社会:违法犯罪你们管不管?违法者付不付法律责任?法能不能向不法让步?谨记: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请深省 @最高检 @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12345 @北京政法 (尊敬的政法机关!宪法的规定你们执行吗?对宪法可有敬畏之心?) 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我们的案件中央扫黑除恶督导11组、最高检和公安部都已经接受了我们举报投诉!相信党和国家的法治!这些高级政法机关一定会秉公执法,公正司法。一定会给老百姓一个说法的,一定会为民除害的。忠告违法者们伏法!正义可能迟到,但肯定会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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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最高检 @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12345 尊敬的政法机关!宪法的规定你们执行吗?对宪法可有敬畏之心?宪法规定:你们接到公民的控告、检举和申诉,你们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你们查清和处理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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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政法工作者们!党和国家的法治建设何等重要?这么大的国家,法治科学发展举步为艰!不能有丝毫的懈怠!违法法必究,没有丝毫的宽限!不管原因如何,违法必究。法律面前才人人平等。执法的刚性不能有丝毫的弹性。有一必有二。有了一再有了二,执法就执不下去了。毁了规矩,破了法治!害莫大焉!慎
社会主义法治,在严惩违法犯罪方面,应有强烈的自觉性、主动性和不可抗拒的刚性。案件久拖不理,案件进一步恶化死两个老百姓无法解决都是小事,拖掉了法律的权威尊严、拖坏了社会主义法治是大事!请政法工作者深度思考! 扫黑除恶!有伞必打!为民除害!!! 线索清零???????这是谁说的要线索清零?这个帖@公安部 @最高检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11组 @北京政法 @河北政法 政法机关看不到?还是受害人没有向公安部、最高检、中央扫黑除恶督导11组、北京河北政法机关报警报案?这个线索不清零? 2015年人民法院就实施了立案登记制度!为百姓: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可是:丰台区人民法院、东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竟然有案不立、有诉不理!还不接收控告人的材料和控告书!法院不接控告书!让老百姓去哪控告?这是司法为民和秉公执法吗?你们就会欺负老百姓? 尊敬的政法工作者们!这样明显的违法犯罪黑恶势力案件你们接到报警举报不管不受理吗?老百姓是有法可依的!你们为什么不依法给老百姓一个公正的说法裁断?为什么拖这么长时间还不理不审?非要拖到案件进一步恶化,拖出人命连累无辜?人命关天!你们这样执法是犯罪,是在践踏宪法和法律权威尊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到公平公正,是每一个案件中!没有司法公正,社会哪会有公平正义?慎行! 以上不是“中国之治”的应有之意!不是中国之治应有之为!政法工作者深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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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五条: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最高检 @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12345 @北京政法 你们都接到了受害人的举报、报警、申诉和检举!按法律规定是必须给受害人一个依法的说法裁定的。你们回答我:法治社会:违法犯罪你们管不管?违法者付不付法律责任?法能不能向不法让步?谨记: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请深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