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家那些年我们遇到的互联网传销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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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我讲 发表于 2017-12-19 16: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互联网经过了李某星事件之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监管力度,但并没有完全根除传销的影响,传销依然活跃在互联网上。在求职、理财、相亲交友等方面,依然存在无数的传销陷阱。
  德家认为网络平台除了是企业的盈利平台,也应是社会、企业正面文化的传播平台,不应只一味地追求高额利润,而对平台上充斥着的虚假、违法信息大开绿灯,这无异于与虎谋皮,最终受伤害的不仅是找工作的大学生,企业自身的发展也将难以为继。

  当然,除了网络平台,罪魁祸首还是组织传销并发布虚假信息的那些人。刑法第七修正案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传销人员还可能涉嫌“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罪名,只要参与传销,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些年法律对“传销”的打击不可谓不严,可是传销这种行为却屡禁不止,甚至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还涌现出很多“新花样”。
    有拉人投资,号称能赚大钱的网络金融传销;
    以电商、微商、游戏、论坛等为名的网络传销;
    还有号称“边旅游边赚钱”通过加微信好友发展下线的“旅游”传销;
    更有甚者直接冒充“国家援助工程”、“直销企业”、“慈善事业”、“养老工程”等名义,干着传销的勾当。
    他们的相同点是,这些新型传销惯常给自己披上“合法”,“慈善”、“国家项目”的外套,但它的本质依然是传销,大家都要努力擦亮自己的双眼。尤其身边有人给你介绍什么大大的赚钱项目,要拉你入会带你秘密致富,并且告诉你这是国家支持的,合法的,慈善的。请向他扔出一本《禁止传销条例》!如果对方还不消停,德家建议顺手再来一部《刑法第七修正案》,不要犹豫,砸向他!因为这就是传销。
  德家认为传销本身并不可怕,但它之所以能够得逞的关键在于抓住了人性的弱点,这才是它的可怕之处,也是我们的悲哀之处。德家建议每个人都应当坚定信念:没有不劳而获的成功。脚踏实地艰苦奋斗才是成功的正途。工作、金钱这些都可以慢慢来,但被欲望蒙蔽了心智,陷入传销的圈套可就万劫不复了。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时刻保持打击传销、远离传销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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